重生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如果你早知道现下的处境,你当初还会不会把你的小徒弟捡回来?
我哪知道养个徒弟这么难啊,我要是能早知道,这辈子我都……
在这世上,人们说话总喜欢口不对心言不由衷,就好像真话是什么洪水猛兽,让人唯恐避之不及。
沈行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可当其中楷模。
要是能早知道,唉,有什么早知道不早知道的呢,不管有多早知道,她都不后悔收下齐子瑨这个徒弟,五年的陪伴历历在目,她的青竹轩冷寂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有点烟火气,她高兴都还来不及,怎么会后悔呢?再加上……再加上子瑨…子瑨他可是……
是她的倾心之人啊。
心口刺痛愈演愈烈,似乎是剖丹后的伤处没有好好地包扎导致现如今疼痛袭入了全身的感知器官,沈行觉得自己快要被疼昏过去了。
不对,她好像本来就是昏迷不醒的。
这么一想,她艰难地睁了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水色的帘幔,沈行第一反应是这个地府生活气息还挺浓厚的,竟然还有床这种东西。
不过她马上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她轻微翻了个身,身上疼得都快抽抽过去了。
不对,这应该不是地府,心口的疼痛太过剧烈,早知道死了会受这种苦,谁会想死啊?这地府也太没有地府的样子了!
突然,她觉得身边的景致熟悉了起来,心头一段记忆呼之欲出。
她想起来了,这是青云州的悦来客栈——她收下齐子瑨为徒一年后来的青云州住的就是这家客栈。
心口的伤也确实就是四年前的她练功到走火入魔受的伤。
她,重生了。
沈行收下齐子瑨为徒之后,因为第一年都是些打基础的修习,有飞天峰专门的长老去教授,所以她这一年没怎么参与齐子瑨的指点工作,倒是自己经常往后山跑,想着能不能突破这个金丹的瓶颈。
结果没多久,她就走火入魔了,拿着剑在自己身上左砍右砍,最后还在自己心口戳了一个大口子,鲜血飙了满地,要不是巡山的弟子发现了晕在后山的她,可能她早就没了。
飞天峰的秦易掌门指着半死不活的她想骂又骂不出口,唉声叹气了好几句之后,给了她一个去青云州的委托,一来这个委托简单,就只是帮人寻一幅画,二来也给了沈行一个去修养身体的机会。
飞天峰灵气充沛,沈行吞纳吐息之间皆是灵气流转,就跟一个人吃饱了还要往嘴里塞东西一样,盈满则溢,她若是还在这飞天峰待着,那就不仅仅是走火入魔那么简单了。
青云州虽说也有修真门派,但到底是个凡人与修真之人一同生活的地方,灵气远远比不上飞天峰。
秦易给她续了命,封印住了她身上的伤口,她也很惜命地马上就启程去了青云州,住进了这家悦来客栈。
今天天气有些潮湿闷热,窗外的天也灰蒙蒙的,似乎是马上又要再下一场大雨。
沈行在身上的各处伤口都撒上了金疮药,沉闷的天气让人心情有些压抑,加上这身伤就算敷了药也还是疼,她怕自己再无意识地倒下去,于是抢先在床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
这一躺,她还真的又睡了过去。
维持一个姿势睡觉对于沈行来说还是有点难的,还好翻了几个身也没扯到心前的那个重伤口,她成功地睡到了酉时正一刻。
傍晚的天光更是熹微,而且刚下过一场雨,朝外开的那扇窗户被雨水浸透,糊在木头上的那层防水的油纸看起来软趴趴的像是一戳就会戳烂,窗前那一块木质的地板因为遭了水也比旁边的颜色要更深一些。
沈行开了门,招呼走动的一个伙计过来。
“姑娘是需要晚饭吗?”
沈行点点头,“你们这里有什么招牌菜?”
伙计如数家珍:“酱爆猪肚鸡,脆香鸡胗心,宫廷西施豆腐,鸭血粉丝汤…”
“可以了可以了,”沈行打断伙计,“就你说的这几个。”
“姑娘还需要什么糕点吗?我们这里有桂花杏仁糕……”
沈行不想听伙计“念经”一样的报菜名,转了个话题:“按说带着酒楼的客栈,晚上的客人会更多一些,怎么今天晚上你们干活的人看起来比早上还要少呢?”
“姑娘你是第一次来青云州吧,”伙计很热心肠,“今天是三月十五,是青云城一年一度的游园灯会,大伙儿都往豫园去看灯会了,客栈的客人也就少了,掌柜的就给大伙儿放了个假,只留了几个人在客栈帮衬着。”
“游园灯会?!咳咳……”沈行听到这个名词觉得有些熟悉,咳嗽了几声又不小心扯到了心前的伤口,神色难看地忍下一阵刺痛过后,“你是说青云游园灯会?!今天,今天是……对,……!今天是三月十五!”
“姑娘你怎么了?”伙计有些奇怪,“就算第一次来,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