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非得已
沈清秋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他是在一张带着淡淡异香的床上起来的,一睁眼,便是明黄色的床幔,只不过,那床板委实硬的很,还比不上他沈园里的床,他猜想,这应该是东宫的下人房。
“沈少爷,您醒了?”一个窈窕的秀丽女子端着平淡的微笑对着他轻轻一福身:“奴婢这就去请太女过来。”
沈清秋有些手足无措,正想张口回绝,又犹豫半天。
他有些担心自己这幅尊荣,会很憔悴。
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盛明珠并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意思。
再度相见,盛明珠看向他的眼神,有了小小的变化。从不屑,变成审视。
“沈清秋,越国人氏,琴棋精湛,一曲袖剑舞更是一绝。这么好的苗子,送进东宫不觉可惜吗?”盛明珠略带讽刺地说。
“琴声觅知音,宝剑赠英雄,宝剑藏芒,只有遇见有缘人,才能出鞘,清秋遇见殿下,便是缘分。”他则依旧谦卑。
“本宫的意思是说,若非你姐姐得罪了宫里的画师,你的画像理应躺在母皇的桌案上,换句话说,没能成为母皇的宠夫,你不觉可惜吗?”凭借他的出众长相,确实也可以隆宠一时。
“即便殿下知晓一切,不也是……冒着纳小爹进门的风险,应了与清秋的婚事?”面对她的咄咄逼人,他却也毫不相让。
这些挑衅的话语顿时引得女子怒容满面,将单薄的他按在墙上,眯眼看他,语气危险:“竟敢与本宫如此说话……当真以为你真的倾国倾城、祸国殃民吗?”
可是沈清秋却是用满眼的笑意迎上那双锐利的异瞳,犹如一横秋水碰上坚硬磐石,刹那间能把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怎么就……不算呢?”这个笑容,他对镜练习了上百次,只为她这一刹那的失神。
在这场博弈中,他孑然一身,却要兵不血刃的赢下这场豪赌。
是必然,也是情非得已。
盛明珠看着他那双似笑非笑的含露目,脑海中是他翩然起舞的样子,挥散不去。他的舞,刚柔并济,不同于宫廷舞伎的卖弄技巧,而是具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生命力,结合着凄美恍惚的表情,每一个节拍都踩在看客的心尖上。
手蓦地一松,少年如同纸片人一样,贴着墙坐在地上。
一滴晶莹从鬓角滑落,沈清秋暗自松了口气,好看的嘴角也扬起一丝笑意。
姐姐,我这算是,成功了吗?
洪武九年,苍流太女与越国遗贵沈氏一见如故,结缘于醉仙楼。
这沈氏本是越国的高门大户,其商业版图遍布各国,酒楼、钱庄、布匹等更是在裕京遍地开花。由于沈家与越国贵胄的关系千丝万缕,苍流女皇忌惮其势力,于是将沈氏姐弟打入天牢。世事难料,最后竟然是沈家的幺子沈清秋因缘际会下,结识当今太女,得太女相助,终于让整个沈家得以脱离罪籍,走出天牢。
树树雪白梨花下,一瘦弱少年身着皓白衣裳,与侍从不紧不慢地走在小道上,皎白的花瓣落在他落拓的眉眼,单薄的肩膀上,此情此景,唯美得犹如一副画卷。
他是盛夏一杯凉透的茉莉清茶,沁人心脾。
“少爷,您怎么了?大小姐终于出狱了,怎么您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紫苏不明白,太女如此宠爱少爷,还帮助少爷救出小姐,可是沈清秋却总是心事重重,难道还有比这半个月来发生的事情更令人开心吗?
沈清秋:“我自然是开心的,短短一个月,从不堪回首的天牢,到现在宽敞的沈园,姐姐也出狱了,家中一切事宜顺利开展……可是我一想到,去世的娘亲和姑姑嫂嫂……”少年动听的嗓音染上哀然的味道。
沈家毕竟是越国高门,苍流女帝能够放过年幼的沈家姐弟,但是不代表她不疑心沈家的诸位长老,尤其是他们的亲娘——沈家家主。所以,沈家家主连同所有的长老,都死在刽子手的刀下,留下的只有老弱夫男,还有年幼的他们。
苍流太女盛明珠,时年十九,文韬武略,沉着聪颖,帝师谓其有帝姬之风。又因其天生异瞳,一金一蓝,国师谓其乃是紫微星下凡,稳坐九五。是以,自太女移居东宫之后,女皇便委以重任,封其为大理寺太卿,执掌大理寺重职。
无论是在坊间,还是在庙堂之上,无人不为太女做背书,因此,沈家要调查盛明珠的为人处世、喜好厌恶,似乎并不难。但是,调查了一圈,又似乎只得了八个字。
沉着审慎,惜字如金。
其余情报皆是旁人对太女的极尽宠爱和讨好谄媚,或是几天前楼兰来的几个稀罕玩意儿第一时间送到东宫去了,或是兵部侍郎献给太女十来个绝色美男,亦或是女帝百忙之中催促礼部筹办太女生辰云云。
虽然说沈家的血脉算是保住了,但是可怜的沈家少爷依靠不了这元气大伤的家族,一切还得自己去悟。
此时正值秋高气爽,御花园内摆了一桌赏菊宴,除了宫中几位皇子皇女,凤君还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