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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生死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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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十几站拥挤嘈杂的地铁,又七拐八拐地绕过几条小巷,林望舒终于从工作的市中心离开,回到了她居住的小单间。

林望舒今年二十六岁,在远离家乡的大城市里,做了一名小销售。

这套便宜的住所没有电梯,林望舒拖着疲惫又饥饿的身子,提着手提包走上了四楼。来到家门口后,她一手依靠着墙壁,另一手从鞋柜里拿出拖鞋,踢开穿着难受的高跟鞋,穿上舒适的旧拖鞋。

开门,宠物狗似乎已经等待主人多时了,高兴地凑了上来,绕着她转圈圈。

“English,等会再跟你玩。”林望舒摸了摸中文名叫英语,英文名叫English的金毛犬的脑袋,把它打发了。

她摘下口罩,脱下被汗水浸湿的长袖外套。白皙的下半张脸上和嫩藕似的胳膊上却盘踞着可怖的疤痕,像是被天真而残忍的孩子打破了的艺术品。

她打开电视,把声音调到最大,转身进厨房做自己的晚餐。

花生油下锅,待其冒出“滋滋”的声响,再打上一个鸡蛋,倒上昨日吃剩的米饭。最后的最后,淋上番茄酱,便算大功告成。

她端起饭,还没扒拉两口,电话就响了起来。她想狠狠挂掉,结果一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王总”二字。

客户就是上帝啊,她深吸一口气,接了起来。

“喂,诶,是王总啊,我是小林,请问有什么事吗?”林望舒听见自己发出了客套又虚伪至极的腔调。

“我跟另外一家公司进行比较,他们比你们便宜多了。我决定不用你们公司了。”

林望舒有些急了:“不是,王总,我们已经定下来了不是吗?合同明天就签了。您听我说,其它公司虽然会比较便宜,但是用的材料有优劣。您再给我一个机会,或者您什么时候有空,我当面跟您谈可以吗……”

“滴——”话还没说完,电话就被挂断了。

很快,老板的电话就来了,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

等老板挂掉电话后,林望舒身心俱疲,只觉得自己也快挂了。

狗子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似乎也被她传染了。

她摸了摸狗子的头,登录高中时用的□□,最显眼的的一个小红点,是□□空间祝她生日快乐。

往下拉,一排灰色的非主流头像。

那时候□□对大家还是新奇事物,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电脑,所以即使有□□,也很少聊天纪录。

林望舒想起了什么,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老式的翻盖诺基亚。

“听课听得我好困啊,中午放学去吃什么?”是钱春华发给她的最后一条消息。那时的她回了一句“学校对门的砂锅”。

“我要上台表演咯,跟小钱做好我的后援工作:)。如果我听不到你们的欢呼声,哼哼,知道会有什么下场吧。”这是姜丽丽发给她的最后一条消息。

再退出,她小心翼翼地点开另一个消息。

他和她之间的对话寥寥。

她是一个胆小鬼,原以为她和他之间有很多来日方长,但直到最后,也没有对他说出那一句“我喜欢你”。

林望舒盯着手机界面看了许久,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她和他之间的最后一条,时间是2010年5月27日的消息上:

(特别关心)江潮生:课代表,等晚会结束后,楼下见。我有话想告诉你。

林望舒杵着脑袋开始发散思维,那天……他想跟她说什么呢?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了。

十年前,那场学校校庆晚会发生的火灾,几乎摧毁了她的所有。友情、青春的悸动、梦想,以及她面对生活的勇气。

17岁火灾过后的她以为时间终究能够磨平一切。但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最终她绝望地发现,时间能带走的,原来只有岁月。

只要闭上眼,林望舒的脑海里还是会出现他模糊的轮廓。

初见那一天是高一新生报道的时候,学校有点大,她没找到路。南方的九月仍然光明灿烂,阳光像不要钱一样地往地上撒。兜兜转转,三伏天热的满头汗。

她纠结半天,还是决定找一个人问路。

“同学,请问你知道高一十二班怎么走吗?”她随即抽取了身边的一个路人问。

那个幸运儿就是江潮生。

初见那天他头上戴着一顶深蓝色的棒球帽,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白T恤,搭配黑色工装裤。

高高瘦瘦的少年一手拿着一瓶可乐,另一手插在裤兜里,被她叫住后停下脚步转过身,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错愕还是惊喜。

“好巧啊,我也是高一十二班的。”少年笑着说,“我们一起回去吧。”

林望舒呆住了,原因无他——新同学实在有点好看。江潮生给林望舒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同学,应该交往过很多个女朋友吧。

他的个子很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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