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晴·歌手
要的陪伴。而他的父亲,陈为,在他七岁时就因为一次缉/毒行动牺牲,而她的母亲很痴情,没有另嫁他人,而家里也一直挂着他的照片。
他父亲的牺牲,也是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性子烈,爱国,视死如归,都是他的特点。
因为是七岁,陈炽至今还记得他的模样。
陈红在二十五岁与他相爱,二十七岁结婚,然后生下他。
陈炽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烟,燃了一支。烟雾划过他的鼻尖,升腾在空中,直至消失。
他还是给许淋森打了电话。
一阵漫长的等待,他终于接了电话。
陈炽开口:“你在哪。”
对面的声音很嘈杂,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
“陈红又出差了?”
“嗯。”
“我在酒吧里,怎么,想来找?”
“嗯,无聊。”
“哎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灭了手中的烟,简单套了件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徒步走着,十分钟便到了。
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工具。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额咯:“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眼睛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是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她的声线响起:
“你们好,我是沈厌,下首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潮流。
舞台上的她确实比学校里更漂亮,更从容、自信。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
是当今歌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问到。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那她从小就该看透了这世界的本质,但是却坚强,勇敢,也许打动了上天的心,赠送了无与伦比的嗓音。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可是发自内心的勇敢,乐观,善良,总会让自己活得灿烂。
许淋森:“想什么呢。”
“没,今天课上那道奥数题。”
“切,继续装吧。”
“……”
陈炽垂眸听歌。
“下面是点歌环节,请酒杯序号,24 号点歌。”
陈炽看了眼自己的酒杯,24号。
酒吧里光线立马给了陈炽,看到陈炽,似乎沈厌也有些不可思议,她假装淡定,问道:“你好,请问你想点什么歌?”
光线打在他的侧脸,额前的汗珠顺着鼻背流下来。
经过学校里的事情,沈厌心叹:真倒霉。想报.警了。
终于,他抬头面对沈厌,拿着麦克风问道:“有自己写的歌吗?”
现场突然一片欢呼,似乎都与陈炽心有灵犀,都想听她的原创曲。
沈厌呼出一口气,“有,是新写的歌,你要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