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一
州,文安去通州仅一日,又有欲申前议者。窃见通州东下一仓,迫城隔街无晒扬之所,欲将仓粮逐渐放空,而以官攒军斗改拨此仓。以后漕运军粮坐派于此,则朝廷劳人动众不为无益。且前仓已成,岂可改为公馆邪?昔田蚡尝谓:‘考功地益宅。’汉武帝怒而不许。夫考功障地尚不轻畀,况此仓乎。臣承乏户曹,此而不言,他日圣心悔悟,思此仓非赏人之物,追究臣等当时不力谏之罪,虽加重谴亦无及矣。伏望念创成之难,收回成命,仍作仓场,以备积贮。若朱德果有勋劳,别为区处,可也。”奏入,不听。
○调前府管府事怀宁侯孙应爵于左府佥书管事。
○太监张永传旨:“南北直隶、河南、山东强贼 刘六、刘七、齐彦明、杨虎等,肆行叛乱。侍郎陆完等讨捕,累以捷报,殄灭有期。朕念天下军民,皆我赤子。比因水旱灾伤,各司府州县卫所官,不能抚恤,或催徵太急,或科歛繁重,或刑罚不平,陷于为盗,情实可悯。已命侍郎丛兰、王琼 往宣布朝廷德意,惟有名首恶不宥,能擒斩者已有升赏格例,其余胁从者皆非得已。今后有能抛弃盔甲器械投首者,管军官即与辩理发遣,不许滥杀。其自解散者,沿途官司不许邀杀报功,俱量给衣粮资送还乡原籍。官司给与牛具、种子、田地,为人侵占者,各还本主,仍复三年,或攀指旧事者,并免追究。兵部即出榜刊布,提督抚按及各府州县,递为翻刻,务使各乡村屯堡军民知悉,安分为善,无互相惊疑。若冥顽不改,仍出为盗,自取刑诛,再不轻宥。官司敢有奉行不至,仍前怠玩虚应故事者,总督等官指实参奏重治。四川、江西等处盗贼,令总制尚书 洪钟、都御史陈金及各抚按官,如旨奉行。”
○己巳以冬至节,遣驸马·都尉蔡震、崔元、马诚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分官陪祭。
○遣仪宾杨淳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庚午冬至节。上诣奉先殿、奉慈殿,太皇太后、皇太后宫,行礼毕,出御奉天殿,文武群臣及四夷朝使行庆贺礼。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受命妇朝贺。
○免群臣宴,赐以节钱钞。
○辛未致仕·户部·尚书 侣钟卒。钟,字大器,兖州郓城人。成化丙戌进士,授监察御史。巡两淮盐按直隶徽州,又按浙江,皆力持宪纲,还掌诸道奏牍。都御史马文升,巡抚辽东,为权阉汪直所中讽,使劾之,钟不应,遂被譛,棰于朝用。都御史王越 荐擢大理寺右寺丞,迁右少卿。虏犯大同,命钟出抚畿甸。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六府,兼督紫荆等关。河间濒海民地为豪家所据,钟夺之还民。升刑部右侍郎,以内艰归道,与漕运都督王信交忤,为所愬。会当道者不说于钟,谪云南曲靖军民府知府。弘治二年服阕,改徽州府,复召为大理左少卿,迁左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兼总督粮储,择廉干吏,授以法使监其事,民无流负,运官交兑便之。召为户部左侍郎,总督京储。改吏部进右都御史,升户部尚书。稽核羡余数年积银四十余万两,虑国用不足,汰内降官吏、减内侍,及画工、番僧、酒馔。又以天下存留粮岁用不足,请郡王以下量为裁处。又言:“太仓银,不宜收入内库。库所蓄金帛,不宜修斋造像,及充私赏。城门中官,不宜干预国课。”其辞甚切,有戚里。奏乞,两淮长芦官盐,风雨消折之数,钟执无之。会岁报籍至,有私录以进者。钟由是得罪,内不自安,因再疏请老,不许。既而疾甚,会东厂发其子瑞受金事,复请老,乃许,令给驿归十八年。上即位,诏进荣禄大夫。上是卒,赐祭葬如例。
○江西饶州府永平关火,毁民居六百余家。
○虏酋 亦卜剌阿尔秃厮与小王子讐杀 率众散处庄凉境外,屡入寇盗。分守凉州右副总兵苏泰领兵与战于大河滩,先后斩获首级一百一十三颗,夺获马匹器械。捷闻,诏:“泰赐敕奖励。”
○命户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丛兰巡视庐凤滁和地方,兼理赈济。兰已被命赈济南直隶、河南,会兵部言:“凤阳陵寝所在,宜置重臣防守。”乃改命兰河南赈济事宜,即以属巡抚都御史邓璋 淮扬,徐邳仍隶漕运,都御史张缙 兼理赈济。
○癸酉大学士李东阳九载考绩,吏部以事闻。上曰:“东阳辅导三朝,勤劳备至,勋德懋昭。今以一品九年奏绩,可降敕褒谕,令兼食大学士禄,仍旧供事。锡之诰命,宴于礼部。”
○升浙江·左·布政使刘琬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等处。
○甲戌盗陷叶县,凡杀戮三千余人。
○左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 杨敬卒。敬,字克恭,直隶定州人。正统间,袭济州卫指挥使。征迤北,失利被虏,志不肯屈。久之,始得归。其后屡立战功,至都指挥使。弘治初,推掌陕西都司事,充固原游击将军,召还坐扬威营管操。正德丁卯,捕诛昌平贼党,进署都督佥事,掌左府兼典禁兵。寻以老疾卒,赐祭葬。敬,状貌魁梧,善骑射,膂力过人,御下严而有恩,故多乐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