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四
正德六年夏四月
○庚辰朔。享太庙,遣驸马·都尉游泰代行礼。
○复王俸为浙江道·监察·御史。俸在刘瑾时,以服阕违限落职。至是,复之。
○琉球国·中山王 尚真遣正议大夫梁能等来朝贡方物,赐宴并赏彩叚绢帛有差。
○辛巳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高淳六县灾伤,五年起运改兑无徵正米二万八千石,准以贮库贝□庄罚赎罪补折,起解每石银五钱,南京各卫仓长安等四门仓无徵米四万六千七百石,候秋成带徵。从巡抚·副都御史罗鉴奏也。
○升锦衣卫·指挥使朱翥为都指挥·佥事,正千户范云为指挥·佥事,副千户张璞及旗校二十五人,各升一级,以自陈有缉捕功也。
○壬午复除吴玉荣兵科给事中,文森河南道监察御史。
○癸未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刘忠复上曰:“臣近缘老病侵寻,松楸违远,展转欲归者久矣。自冬春来乞八上,然于乞休之辞颇坚,而祭扫之请其略者。窃冀赐归,则林泉散地,得以苟全,而展省之仪,可兼举矣。顾未蒙俞允,慰谕再三。窃念赐诰之荣,远及四世,而焚黄之礼,未能一行。望悯愚情,如例令还,祭扫事完,即依限赴京。”上曰:“卿奏欲省墓,孝思切至,是用特允予敕,给驿以还,仍令所过军卫有司护送,事竣亟来京。”忠考会试后一日,上御经筵退,忽召内阁 李东阳等出试录示之曰:“学士刘忠典试,文义多舛,何也?”东阳等不敢对,久之,叩头而出。忠闻,故亟请去云。
○甲申以贼破江西新淦、万安、新喻县治,令巡按御史查勘失事官,停其俸,严限督捕,仍令总制官时葺城池。
○夜,月犯井宿东南第一星。
○丙戌升云南·布政司·右·参议陈怀经为云南·按察司·副使,原任·顺德府·推官王纶为四川·按察司·佥事。
○贼破山东·莱芜县,知县熊骖遁去。革骖冠带,停俸,俟事宁逮问。
○命协守·东路·左·参将徐继暂驻松潘,管理操守。
○命天津管屯佥事 许承芳兼管霸州等处兵备。
○丁亥以兵荒,免百官食不落荚。
○湖广·光化县火,毁民居二千三百余间,死者四十余人。
○户部奏:“山西·布政司以各王府禄米不敷,请以追完平阳·知府 张忠侵盗官银五千二百余两,留给之。”诏:“可。”
○升锦衣卫·指挥·同知韩端为指挥使,正千户韦玺为指挥·佥事。以自陈在镇抚理刑时鞫问逆贼 何锦、刘瑾等有劳,故也。
○升都督·佥事 杨英为都督·同知。英,自陈寘鐇之变,领兵于河外,防守有功,故录之。
○命清本伯吴杰、都指挥·佥事 时雍神机营坐营管操。
○原任·锦衣卫·指挥·同知周贤、指挥使周侨、指挥·佥事 周健、正千户周庠,以俱重庆大长公主子孙也,诏例当降革。贤等引淳安大长公主男蔡遇例,乞复原职。特许之,且以贤有勘事功,仍升一级。
○谕提督团营内外官选精壮官军三百二十人,分布京城捕盗。
○戊子罢湖广·副总兵·都指挥使康泰。以总制·都御史洪钟劾其逗遛误事,冒报功次,故也。
○哈密·忠顺王 速坛拜牙 即遣使臣阿都火者等入贡,私货茶于民家。事觉,诏:“以其故违国禁法,宜减赏,但业已给之,以后勿遣入贡。”
○己丑升工部·署郎中周炯为云南·布政司·右·参议。
○庚寅升南京·太常寺·卿章懋 为南京·礼部·右·侍郎。懋 迁太常寺,未赴,复有是命。
○户科·都给事中张润 等言:“定辽左等卫屯田,近因清查虗增粮数,宜如都御史王宪所核改正,苏边军困。”诏:“以屯田虗数既多,准暂照原额徵纳。待地方宁日,再为议处。”
○辛卯中书舍人黄堂等奏:“臣等职均近侍,且进士出身,而升迁必满九年不得与。科道部属,比事体似有未当。”吏部覆议以为:“近因各衙门缺员数多,年深官少,是以员外、主事迁转较速。其中书舍人由进士者,历任过六年,顾不得与主事二三年者等,宜有不均之叹。请今后中书舍人缺,务于进士、举人内选补。至各部员外郎缺,则先尽本部年资稍深之人,次则以中书舍人由进士□厂□(林□止)□两考无过者,照弘治三年例升署,仍待九年后实授。中间果有才行卓绝者,亦听本部检照成化二十年例量拟。内外相应职事,其由别途出身三考到部者,自如故事。”从之。
○刑部员外郎宿进言六事:“一谓内臣如王岳、范亨,言官如许天锡、周钥者,皆以瑾故死,宜加恤典。一谓大臣附瑾如兵部尚书 王敞者,皆宜罢;内侍中有瑾余党,亦宜令太监张永察之。”其四事,则请择郡县长吏,遣官录囚,免赋役罢,差官校也。既入,是日午后,太监张永传旨大学士李东阳、杨廷和、梁储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