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七
顺。其旌忠、睿曰“忠烈之门”,钦 曰“忠节之门”。忠、睿子袭升二级,钦 子一级,各赐祭,仍令镇巡官谕官军人等,俾咸知之。”
○戊午改故子少保·南京·吏部·尚书 梁储为吏部·尚书,及掌詹事府事·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刘忠,俱兼文渊阁大学士,内阁办事。
○以虏入镇夷,停都御史张翼、总兵官卫勇、左参将苏泰俸各三月,令戴罪杀贼,逮问都指挥王澄等。
○己未封太监张永兄富为秦安伯,弟容为安定伯。兵部尚书 王敞等会英国公张懋、尚书 刘机等议,以仇钺功止在一方,已封伯爵,世袭。永,辑宁中外,两建奇功,又非钺比,其兄弟并宜封伯,以称国家报功之意。议上,乃封 富、容为伯,与钺皆给诰券勋号,皆推诚宣力武臣,特进光禄大夫柱国禄米,岁各千石。时永既诛瑾,诸与瑾私者惧及祸,争媚永以求自安,二伯之封,盖敞辈二三人成之云。
○升通政司·右·通政丛兰为通政使。
○命宁夏·右·参将·都指挥·佥事 保勣充副总兵,协守宁夏地方。燕河营·右·参将·都指挥·佥事 王钦 充副总兵,分守保定地方。
○命定国公徐光祚前军都督府,掌印管事。
○命大宁前卫署都指挥·佥事 李瑾坐敢勇营。
○锦衣卫匠余刁宣自言:“背刺精忠报国字。”有旨执送锦衣卫,杖之三十,发海南充军。
○庚申国子监·祭酒王云凤乞休致,不允,改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初,云凤为狭西提学副使,搒笞生徒,同于拷讯有至死者。瑾闻而喜之,复以张彩荐,遂擢为祭酒。及进谒瑾,瑾诧其多髭,叱曰:“何物祭酒,一嘴猪毛耶?”云凤惶恐跪谢,后上章请以瑾所行法例刻板,永著为令。又欲请瑾临太学,如唐鱼朝恩故事,士论鄙之。及 瑾败,为科道所劾。云凤内不自安,乃有是请,犹以平日虚名,得免于罪云。
○升通政司·通政使丛兰为户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督理宁夏、延绥、甘肃三镇粮储。先是,总制都御史杨一清以宁夏中东西三路粮草匮缺,请发银十万召商上纳,并给还旧所欠诸商价。户部议:“从其请。”且言:“自刘瑾专政以来,查盘之狱大兴,而有司不敢预收。招纳之价不还,而商人不敢报。中加以粮料,常与折银,不文本色,以致公私匮竭,上下嗟怨,不独宁夏为然。宜遣大臣一人,督部属三人整理。”乃有是命。
○免宁夏采办沙豹等物,以遭寘鐇之变也。
○礼部言:“近追夺大学士刘徤,吏部尚书 许进、马文升,原赐玉带及衣服送官,皆刘瑾伪旨,宜给还。”内批:“已之。”盖瑾党尚有憾于健等云。
○辛酉命礼部尚书 白钺兼翰林院学士,专管内阁诰敕。
○升吏部·右·侍郎李瀚为本部·左·侍郎,改礼部·右·侍郎靳贵为吏部·右·侍郎。
○升工部·郎中唐荣为南京·光禄寺·少卿。
○掌詹事府事·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刘忠上辞曰:“顷奉敕旨,令臣兼文渊阁大学士内阁办事。臣闻命惊惕,罔知攸措。窃念臣待罪南都,每以旷官为耻。幸蒙甄录,再入禁垣,专代论音,兼握府篆,蒙恩至此,已踰涯分。累陈休退,辄荷勉留。讵意归志未申,复膺殊眷以鼎铉之重。及斗筲之微,使天下闻之,固有窃议而非笑者矣。况臣前日既以求去而不果,今日乃以迁官而即留,则公朝之议士林之评,又将以臣为何如人哉!伏望放臣致仕,或收回成命,仍令照旧供职。”上曰:“卿学行兼优,誉望久著,特兹间命,宜勉副委任,不允所辞。”
○以雹灾,免大同县神嘴窝旧站村并怀仁县曹四老庄等地方,秋粮子粒有差。
○工部查奏:“刘瑾乱政害人事。一 亲王并妃薨逝,宜炤旧差官造坟。一 自来内臣已故父母无修坟盖祠例,宜令狭西布政司将瑾父荣祠堂、碑亭、石器等项,折毁没官。一 内臣无生前造坟建祠例,宜差官将瑾朝阳门外祠堂,折毁还官。一 在京军民、各色匠艺,犯该窃盗、掏摸、抢夺,一应情重者方拟炒铁,其情轻者,宜仍旧例做工。一 法司部拟徒杖囚犯情重炒铁者,宜革除永远字样。一 造作军器不堪者,提调三司及军卫。有司正官并管局官家产入官,宜如旧例止参问降级。一 盗决河防,宜依律科断。其充军降级事例,革之。一 抽分厂主事任满,炤旧造册,缴报本部,不必再行类奏。一 长宁伯周彧崇文门外房屋,不应没官,宜给还管业。一 各处府县卫所解送戊字库盔甲、弓箭不堪者,宜照旧领回改造补纳。一 瑾奏占猫竹厂地,并吞并小民房屋、坟墓,及在官草场几千余区。宜以厂仍还本部,堆放竹木。官民地土查明,还官给主。一 戊字等库验收银朱胖袄等项杂料,不必添差主事监收。一 管理通州闸座兼督尹儿湾五厂主事,宜仍旧三年更替。”得旨:“如拟改正。其占买官民地土,俱入官。京城内外并原籍祠亭、石器等项,系瑾本身者折毁。其父母者,不必动。朝廷内外官,一体内臣建祠造坟,亦先朝旧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