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三
正德五年五月
○乙卯朔。升翰林院学士毛纪为户部·右·侍郎,仍兼日讲,南京·太仆寺·少卿张凤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升分守宁夏·西路·都指挥·佥事 冯祯为署都指挥·同知,实授协守署指挥佥事 孙隆为都指挥·佥事。祯、隆及灵州守备史镛以宁夏之变驰奏,镛已升用,故并录二人之功。
○太监张永请赏功银牌,及所需粮草,且言:“随征官军,例宜赏。”诏:“银牌于赏军银内取用,粮草令侍郎陈震、都御史徐以贞整理官军冒署。出征人赏银五两、布二疋,不为例。”
○丙辰升刑部·署郎中·事主事 王玹、恽巍为按察司·佥事。玹狭西,巍湖广。
○改太仆寺·少卿杨廷议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以狭西·署都指挥·佥事 李佐充固靖·游击将军。
○湖广盗刘惟华、洪景清等掠桂阳,至担鱼岭伏焉,守备指挥邓旻御之。其佐千方杨泰请先往,未及盗所而遁。旻驰进力战死,盗遂杀指挥瞿翱、刘怀,百户朱镛。趋章桥百户于江率所部力战,击景清、惟华,皆杀之,余盗并力剌江死。事闻,升旻、江之子职一级,翱、怀、镛之子署职一级,阵亡被伤者赏银有差。杨泰失律先遁,令巡按御史逮治。
○丁巳升严州府·知府 孟春为太仆寺·少卿,四川·按察司·副使谢绶为南京·太仆寺·少卿。
○山东·布政司·右·参政郭纴乞致仕,许之。
○免山东盐运宾乐分司今岁盐课,以久旱池井竭,故也。
○掌鸿胪寺事·光禄寺·卿杨瑢卒。瑢,初以舍人除鸿胪寺·通事、序班,历升司仪署丞鸿胪右寺丞、右少卿,进鸿胪卿,再进今官。遭丧,有旨:“夺情起复供事。”至是卒于官,其妻陈乞祭葬恩荫。礼部言:“瑢发身杂流,无卓异劳绩。虽经三品,满考得追荣祖父足矣,所请宜勿许。”诏:“特与祭一坛。”
○戊午升翰林院·侍讲·学士傅圭为本院·学士。
○巡抚·大同·都御史王纶以公事杖二人致死,为瑾缉事者所发,下巡按御史逮问,拟为民。有旨谓:“巡按者庇纶。”于是,都察院改拟纶斩。纶复奏辩,乃从巡按所拟。
○都察院以诏赦所未及者四事上请,请旨:“文武官为民非赃犯者,悉与冠带闲住,充军者非赃罪失机,及军民非盗贼人命者,悉放回原籍为民。其正犯已故,家属并释之。军职子孙袭替者,姑免考试,俟三年后奏处。致仕罢闲官吏,在京生长有籍者,仍旧居住。若外方人,虽有产,不许潜住。”
○己未端午节免群臣宴,以边方多事也。
○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魏讷巡抚苏松等处,专管粮储。先是,总督右副都御史罗鉴,以那借钱粮得罪。吏部议:“请裁革。”至是,又以苏松常镇水灾,请仍设大臣督理,故有是命。
○辛酉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蔡震祭泰陵。
○升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蒋冕为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读毛澄为侍讲·学士。
○壬戌改贵州·左·布政使高崇熙 为四川·左·布政使,升广西·右·布政使翁徤之 为贵州·左·布政使。
○升辽东·署都指挥·佥事 韩玺为署都督·佥事,挂印充总兵官,镇守辽东地方。
○沈阳·中卫城旗竿火自起,良久乃灭。
○癸亥升四川·右·参议蔡炼 为四川·按察司·副使。
○甲子总兵官曹雄奏:“寘鐇已擒,宁夏平。”赐敕奖励,且升其奏捷者一级。寘鐇既败之二日,雄兵始至,因攘以为功焉。
○己丑遣太常寺官祭都城隍之神。
○录灵州黄河渡夺船功。初,宁夏变,周广盗撤渡船,以绝援兵。副总兵杨英、游击史镛率都指挥韩斌、陈洵、尹清、郑廉、吴山、韩达、李完、韩连、苏勇、黄正,镇抚温良,副千户郭春,夺船杀贼。至是,英、镛以闻。命升廉、恂、达、完、连、勇、山、正、春、良各署职一级,其余各银三两,加赏英、镛、斌、清银币有差。
○湖广洞庭盗杨奇等入城陵矶,杀巡检 刘瑜,命总制尚书 洪钟及镇巡官率官军捕之。
○丙寅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樊凯祭献陵。
○升江西·右·参政周津为云南·按察使。
○遣太常寺官祭汉寿亭侯。
○丁卯升户部·署郎中·事主事 朱智为四川按察司·佥事。
○命都指挥使阎纲充狭西副总兵,御盗于汉中府等处。
○狭西韩城县,地连震。
○戊辰升卫辉府·知府 高友玑为江西·布政司·左·参政。
○革褒城王府·辅国将军偕瀜 职,以其淫纵致死人也。
○己巳建万全·右卫·儒学。怀安及万全·左卫,旧有武学,右卫军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