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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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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议:“王府建立分封,自宜世守,未有无故而迁者。王厌旧图迁,劳民费财,恐诸藩效尤,骚扰军民,宜治本府辅导官罪,以为后戒。”得旨:“王府府第,祖宗分封已定,岂容轻议迁徙,承奉长史等官不能以礼启谏,诚宜罪,姑宥之。”

○戊申诏:“增蓟州等处操备军士月粮,为一石。”先是,月粮止八斗。镇守·太监王宏以军士戍守劳苦为请,乃增之。

○己酉改服阕·南京·刑部·尚书 周经为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如故,仍命移文取之。

○庚戌赠司礼监·太监刘瑾父荣后军·都督府·都督·同知,母刘氏一品夫人。瑾本姓淡,冒刘姓,自称赐姓云。

○辛亥命:“故·清平伯吴琮庶长男杰袭爵。”

○命:“吏部申明禁例,仍令抚按官询访在外官吏贪酷者奏黜,廉能守法者旌擢之。”先是,有邹平县民孙淮援诏书进言:“天下多贪官污吏,已犯而罢黜者,以财请寄,仍得复官,贿赂公行,此弊政之大者也。乞遵高皇帝之法,警谕中外,革故鼎新,然后天下可理。”下吏部议,以为“法禁固明,久而生玩,淮言 不为无理。”故有是命。

○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李东阳、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焦芳、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王鏊、都察院·掌院事·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屠滽、太子·太傅·兵部·尚书 刘宇、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杨廷和、太子·少保·吏部·尚书 许进、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 梁储、户部·尚书 顾佐、刑部·尚书 王鉴之、工部·尚书 李鐩、通政使司·通政使王敞、大理寺·卿张銮,充廷试读卷官。”芳以子黄中,宇以子仁 提调官,礼部·尚书 刘春以从子鹤年,皆与试,当避嫌。上允 春请,而令芳、宇仍供事。

○赐建州·右卫·都督尚哈纻丝蟒衣,从其乞也。

○广西忠州等州县·土官遣族目人黄绍等来朝贡马,赐宴并彩叚宝钞有差。

○壬子上御奉天殿,亲策诸贡士,制曰:“朕闻人君所当取法者,惟天惟祖宗。唐虞三代之君,皆法天法祖以成盛治,载诸经可考也。其有曰代天、曰宪天、曰格天,有曰率祖、曰视祖、曰念祖,同乎?异乎?抑所谓法祖,为守成而言也,彼创业垂统者,又将何所法乎?汉唐宋以降,法天之道,殆有末易言者,何以能成其治乎?抑亦有自法其祖者矣,何治之终不古若乎?朕自嗣位以来,兢兢焉惟天命是度,祖训是式,顾犹有不易尽者。天之道,广矣、大矣,不知今日所当法,何者为切?《传》有谓:‘刑罚以类天震曜,慈惠以效天生育’者,果可用乎?我太祖高皇帝之创业,太宗文皇帝之垂统,列圣之所当法以为治者,布在典册,播之天下,不可悉举。不知今日所当法,何者为先?且急史有谓:‘正身励己,尊道德、进忠直,以与祖宗合德’者,果可行乎?兹欲弘道行政,以仰承眷佑,延亿万载隆长之祚。子大夫应期向用,宜有以佐朕者,其敬陈之毋忽。”

○命:“两广州县传送安南陪臣阮铨等柩,还其国。”时铨等以朝贺来,至龙州物故。陪臣杨直源等,奏乞传送还葬。从之。

○命:“守备张家口堡·都指挥·佥事 田琦 充左·参将,分守延绥西路地方;以开平卫·指挥·佥事 刘忠节代琦 守备。”

○甲寅改狭西·行太仆寺·寺丞陈玑为太仆寺·寺丞。先是,玑在狭西,与镇守都督·佥事 曹雄有隙,雄挟瑾势,摭奏玑罪过,遂逮赴诏狱。及狱具,玑得复职,与雄俱夺俸两月。玑因求改任,吏部拟改南京·太仆寺,复特命补在京之缺,盖玑因是亦厚结于瑾矣。

○总督·苏松·粮储·都御史罗鉴请给符验。兵部议:“予之。”上令查宣德间例,兵部覆:“符验之领,始于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后,遂为故事。”得旨以为“纷更,不许。”

○冠带舍人廖鹏自陈公差过祥符 擒截商巨盗六人,乞录其功。兵部·尚书 刘宇为请于上,得锦衣卫·实授·百户。滥赏冒功虎而傅之翼,鹏之恶,自是张矣。

○乙卯赐吕楠等三百四十九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太监刘瑾奏:“各边粮草缺乏,马匹罢惫,皆由官不得人,是以开中商课接济银两,终岁不息。至使权豪兜揽,肆无忌惮,而粮草秕烂不堪。今后商人必验殷实之家,方许报纳,秕烂者照数追偿,仍枷号重治,罪及经收之人,州县解纳者,如之。其兜揽者,谪戍极边。至于马匹,不许滥收不堪,以致羸损。镇巡官常加巡视,诸镇年终扣筭造册,缴部照刷。每年春后,差科道官,查盘点视。若互相容隐,一体重治,仍差人缉访,及先行榜谕禁约。”事下,兵部议:“瑾所言筹边急务,不可少缓。但各边查点文册未至,有碍差官。待年终九月,会户部并奏差科道等官。庶事归一,而人易守。”报:“可。”时上寓新房,而瑾盗弄威柄,无所顾忌。凡军国重务,未有不先白瑾,而辄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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