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五
正德三年二月
○己巳朔。升巡抚·湖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刘缨为南京·大理寺·卿。
○以浙江·右·布政使邵宝 为湖广·左·布政使。
○光禄寺·寺丞赵松归省违限,吏部据例当复职。命罚俸三月,且曰:“省亲丁忧养病,皆托事营私、玩法旷职者也。今后凡违限三月者宥之,四五月者罚如松,六七月者逮问,八九月者致仕,十月以上者削仕籍。”及吏部查奏,违限者凡百四十六员,以请。诏:“俱令如前旨。惟养病者无限,令巡按官核其真伪,及已痊与否,奏请裁处。病痊起用者,所在有司亦核实以闻。”既而复有旨:“凡养病一年以上者,令致仕。”
○锦衣卫·都指挥·同知杨玉、大理寺·右·少卿季春,奉命往会福建清军。御史勘于茂之狱,玉奏:“往时勘事官、少卿坐于中,都指挥坐于左,御史并坐于右,但臣与春俱堂上官,御史系院属官,与臣并坐,体统有碍。”得旨:“各遵品级资等序坐。”玉,瑾党也,故骄横如此。
○庚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杨锦 为广东·按察使。
○辛未升四川·布政司·右·参政安惟学 为浙江·右·布政使。
○调兵科·给事中王廷相为直隶·毫州·判官,以丁忧不赴部领勘合,故也。
○太监高奉传旨:锦衣卫·千户张寰升指挥·佥事;冠带舍人王德、马钊、姚文、朱福升实授·百户,阎义升冠带总旗;教坊司·右·司乐苏祥升右·韶舞,教师郑曦 为俳长。时马钊 已任实授·百户,旨所授乃其兄马钺误作 马钊,兵部以闻。得旨:听钺实授·百户。钊、钺,宦官马永成家人也。
○壬申升直隶·大名府·知府 石禄为山东·布政司·右·参政,仍掌府事。先是,工部·尚书 李鐩等以修造工料不足,乞行右·司府召募农民人等为义官,承差吏员纳银应用。至是,奏:“禄未及半年,解过召募所纳银二万三千余两。请升禄秩,以风天下。”从之。
○先是,湖广·布政司差沔阳州·阴阳生韦经等,输本州岁造弓箭,至京寄民家,久未纳官而逃,为刘瑾访获。差锦衣卫官校执经等,并右·布政陈良器,经历张敏德,沔阳·知州何璋 等至京,下诏狱。仍究历年经管官,左·布政徐源、朱王□赞、韩镐、朱钦、顾源,右·布政陆珩、张本、毕孝,左·参政金福,都事 陈京、孙宠,照磨杜芳,沔阳·知州张弘宜、彭万里,同知马全、陈谟,判官林洪等,令各巡按御史逮问。时源、本、王□赞、钦、孝、珩俱已致仕;镐、福、全俱死;宠、谟与顾源以觐至京,已革职;弘、宜 降用。珩独奏辩:“输物后,九月始上任。寻入觐,遂转他职,非其经手。”乃准辩。
○癸酉升河南·左·布政使张子麟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兼赞理军务。
○升江西·按察司·佥事 王启、王纯俱为副使。启本司,纯河南。
○以山西·领班·领指挥·佥事 周隆补山西·都司·佥书,济州卫·都指挥·佥事 缑纲补山西·行都司·佥书,万全·都司·都指挥·同知·守备独石地方马补补万全·都司·佥书。
○甲戌命少传兼太子·太传·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王鏊 掌詹事府事,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梁储为会试考试官。
○先是,荣王屡请之国不果。至是复请,遂命钦天监择日启行,兵部、工部侍郎各一员,整理之国事务。
○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冯清为甘肃·行太仆寺·卿,湖广·按察司·佥事 杜驯为狭西·行太仆寺·少卿,浙江·佥事 陈璘为狭西·苑马寺·少卿,江西·建昌府·知府 舒昆山、山东·青州府·知府 彭桓俱为布政司·右·参政,昆山浙江,桓狭西。
○淮王 祐棨奏:“在英庙时,尝赐与饶州河泊所沿城长港一曲,并税课司为业,盖已六十余年矣。近户部奏拟还官,缘非陈乞之数,请仍给与。”从之。
○乙亥升福建·汀州府·知府 蔡余庆为福建·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工部·尚书 李鐩、侍郎张泰查奏:“惜薪司年分坐派柴炭,及提都山厂·侍郎张宪、吴洪、胡谅,督完托欠之数。”得旨:“供应事重,惜薪司累奏托欠数多积年,提督官不能悉心查究,其尸位素餐可知矣,停其俸,令督完以闻。鐩、泰坐视因循,亦令自劾。”
○丙子刑部·尚书 屠勋 乞致仕。诏:“以勋 历事有年,加太子·太保,写敕给驿以还,仍令有司给食米月四石,役夫岁四名。”时勋 任尚书未及考,仍特命与诰命。
○升河南·按察使朱恩为河南·左·布政使。
○升直隶·真定府·知府 彭泽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太监高凤传旨:“以尚衣监·太监赵荣镇守湖广等处地方。”
○丁丑释奠先师孔子,遣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杨廷和行礼。
○升监察·御史董□□正、陈顺、杨滋、卢翊,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