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五
正德二年夏四月
○甲戌朔,享太庙。
○升山西·按察使李善为四川·右·布政使。
○丙子赐钜野·恭定王 阳蓥碑名曰:“旌孝”。鲁王 阳铸奏:“王事其继母妃李氏,孝行笃至,王弟阳锱等于其葬所自为立碑,表之,以名请。”上特赐焉。
○巡按广东·监察·御史陈霖奏:“官兵以正月二十九日进剿连山县猺贼,贼乘夜袭韶州府。同知韩铣、营铣死焉,我兵死者无筭。是后,诸军与战,乃颇有斩获,计首级一百八十七颗。”命有司知之。
○巡抚大同·都御史崔岩言:“达贼自去冬以来,屡遣轻骑窥边,今益肆輙入边牧马。哨备官军久已绝粮,而不得代。近已分兵出二边,防其深入,且输送军粮,请发宣府、延绥游奇兵为助。”章下兵部议处之。
○丁丑换安奉天门右吻朝,遣英国公张懋 行祭礼。
○命恭顺侯吴鉴子世兴袭爵,岁给禄米一千五百石,本色七百石、折色八百石。
○升礼部·右·侍郎张澯为左·侍郎,翰林院·学士白钺为礼部·右·侍郎。
○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潘楷为山西·按察使,狭西·副使李端澄为云南·按察使。
○以旱灾免贵州地方,税粮四万四百三十余石。
○开云南·散官·冠带纳银例,以备本处军饷。
○戊寅大同·总兵官·都督·同知吴江御虏于会宁,斩首十有六级,获马六百八十匹,以捷闻,而所亡军亦十有九人,被伤者百二十七人,所失马百九十匹。上命兵部议处。
○己卯巡按·狭西·御史邢缨言:“都御史文贵及太监刘保,都督张安更置甎墩于延绥镇,自定边营达黄甫川,延亘千里,可为制敌之,具宜嘉其绩。”诏:“俱赐敕奖励,赏银二十两,文绮二袭。”边故有土墩,虽小而固。至是,贵倡改之,以木构其中,而衣之以甓,糜费钜万,其后多为虏所焚云。
○以大同·副总兵·右·都督毛伦 理后军都督府事。
○工部·尚书 李鐩奏:正德三年元宵灯火所需,宜预为解办。楠木等料,则取诸荆州等厂。桐油等料,则取诸浙江等布政司、保定等府。芦苇柴炭及柳柴灰,则取诸杨村、易州、台基等厂。盖先是有旨:“明年鳌山诸灯,俱欲更造新者。”鐩遂预奏行之。时方以言为讳,无复执奏者矣。
○庚辰琉球国·中山王 尚真遣王舅亚嘉尼施等来朝贡方物马匹,赐宴并绮币金织衣物有差。
○鲁王 阳铸奏:“本府先年受封郡王,原佥厨校事故者,例取补于故籍。其郡王府长子、长孙以至中尉、从夫例徵银于有司,是使民勤于力,而官竭于财也。继自今请,皆以其府护卫之余丁充焉。”兵部覆奏,从之。
○壬午四川·按察使陈详 奏乞致仕,许之。
○命金吾·左卫·都指挥·佥事 王瑾于山东·都司·佥书。
○癸未授行人乔岱、魏彦昭,推官宇文钟,知县陈鼐、赵应龙、李伸、方德懋、刘溥、孟醇、王注、陈伯安、原轩、李纪、储珊,国子监·学正王鼐,教授杨邦祯,教谕宋琏,俱试·监察御史。岱、琏四川道,彦昭、珊 河南道,钟广西道,鼐、应龙 浙江道,伸、德懋 山东道,溥、醇山西道,注广东道,伯安狭西道,轩、纪云南道,鼐南京·福建道,邦祯南京·山东道。
○发正德三年年例银五万二千八百七十余两,于狭西三边。初以岁进金银,不足供国用,命各边运送银两,如正统景泰年间例行,不许例外加添。户部乃条上正统景泰例,前后凡十年者,多寡不同以请。诏:“如正统十二年例。”
○太监李荣传旨:“以锦衣卫·百户姚景祥,小旗张锦,皆王岳党,谪戍边,仍杖之朝堂各四十。”兵部拟:“发肃州卫。”内批:“改辽东铁岭卫。”锦,遂死于狱。
○甲申给沈府·黎城·庄惠王所遗宫眷,养赡米岁九十石;代府·辅国将军成金□耆所遗夫人及幼子,养赡米岁五十石。
○赐故·建州·右卫·都督卜花秃及海西·亦迷河卫·女直·都督·佥事 捏克 祭各一坛。从其子乞,礼部为之请也。
○乙酉升陕西·按察·司副使高崇熙 为四川·按察使。
○真定府·通判冯锐解内厩马,至兵部歛所部财,赂该吏,东厂缉获之。于是,尚书 阎仲宇等皆引咎。上以其疏于防检,以致吏弊罪,宜究,姑宥之。
○丙戌命浙江·都司·署都指挥·同知王宪充叠茂等处游击将军,旗手卫·都指挥·同知王泰充松潘等处游击将军。
○大学士李东阳等言:“刑部等衙门查开旧例,乃钦奉孝宗皇帝诏书,会议裁定奏准施行者。中间多系官吏、军民人等问罪发落事例,法司遵行已久。及累朝圣旨断发禁约事,理合照旧。如虏杀人民不多者,免充军,止令降级;如窃盗三犯者,贫难觅钱;伪造印信者,奏请饶死,多令充军之类。皆因情轻律重,故不得不以活法求生。又如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