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西·参政。安罢,升福建·左·布政,寻升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府。弘治初,升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与总兵官·安远侯柳景互讦,俱械至京,坐事奏不实,致仕。两京科道官交章荐之,复起为南京·户部·尚书,满三载引年致仕,诏:“许之。”复以廷臣荐,起为户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总制陕西固原等处地方,寻命总制延绥、宁夏、甘肃三镇军务,以保障功加升太子·少保,召回莅事。纮恳辞,遂允所请。至是卒,年八十,赐葬祭如例,仍赠少保,谥:“襄毅”。纮,直谅刚方,蚤以名节,自励勇于除恶,不畏强御,历官五十余年,屡遭挫衄,许国之心,老而弥笃,尽心民事,所在咸有惠泽。广东之民立生祠祀之,始终全节,可谓一代之名臣云。
○乙酉改太仆寺·少卿杨旦 为太常寺·少卿。
○命:“故·忻城伯赵溥侄槿袭溥爵。”溥无子,故也。
○淳安·大长公主,钦赐庄田之在任丘者,原数三百顷,见给佃承种,计二百五十一顷五十七亩有奇,余四十八顷四十二亩有奇,以河逼近,遇涝渰没,人无有承佃之者,其经界内陵城地土二顷三十余亩,则渔户刘振等世业,而界外白地七十三顷,则军民陈用等所垦,例不起科者也。主累奏,欲侵振等之业,且言:“用等所垦,即不与臣补数,亦当验亩起科。”户部覆奏:“主所赐,一再遣官核实已足旧额。其陵城地亩,虽在界实非原额之数,不宜夺民恒产,逼之逃窜;用等所垦,亦宜守祖宗成法,以休养几民,不可起科。”上是之,而陵城地亩,则以既在钦赐界内,仍畀主管业。
○兵部奉诏汰冗官,列大汉将军、千百户薛福敬等四十八人,官俱系乞升,应查扣品秩。福敬等故不入侍卫,以激上怒。于是,管将军·驸马·都尉樊凯为之请。上即命复其官,仍旧侍卫,因诘责兵部,令自劾人。有旨:堂上官姑宥之,该司官各夺俸两月。既而兵部复劾:“福敬等要君欺慢,宜行究治。”置不问。
○兵部覆科道官周玺等言:“淫雨为灾,皆时政蒙蔽所致。请如先议,取回各边分守等项内官李增等二十四员,皇城京城守门内臣各止留四员,余皆裁革。山陵·管工·都指挥田忠等倡军逃逼者十二员,请以法绳之。主事 王纶奉敕纪功,沮于苗逵之奏。今改命大臣往核,请勿宽纵,庶尽弭灾之实。”上曰:“此数事,已有旨处分矣。”
○丙戌礼科·都给事中周玺言:“日者霪雨方霁,星变继作,皆阳微阴盛之象。请亲君子,远小人,修政事,攘夷狄,绝近幸之侵权,黜奸贪之蠹国,延访辅臣及九卿,以求理乱之几务,尽修省之实。”上曰:“星变事重,所司即看详以闻。”礼部覆奏:“人君之心,与天流通。愿陛下引咎责躬,总揽乾纲,敬修人事。如玺所言,仍卜日,遣官祭告天地、宗庙、社稷,使精诚感格,上下交通,则和气充塞,星变可消。”上是之,乃命英国公张懋、驸马·都尉蔡震、惠安伯张伟分行祭告。
○以水灾免直隶凤阳府所属寿州等十六州,县中都留守司所属寿州等十四卫所,夏税有差。
○英国公张懋 奏:“内府柴炭供用方急,而商人萧芮等方得罪下狱监,追余利无人上纳。请仍照旧例,令原委官自行买纳。以后各卫所徵完价银,务选端谨有家业者,指挥·千百户一员,每年仍限八月以里,管解赴府,违者究问。”从之。
○陕西·朝邑县地震,有声如雷。次日,复震。
○丁亥升国子监·祭酒黄珣为南京·吏部·右·侍郎。
○升刑科·都给事中于瑁 为太仆寺·少卿。
○给事中葛嵩等奏:“京师诸卫官军,永乐初编于行伍者数十余万。今据食粮给赏,文册查之在营者仅十之一二,各监局园场役占亦多。其逃亡之清勾与否,及役占之有例与否。各该卫所必有始末,文卷可考。宜令留守中等六十八卫,各造小册,以见在事故,并役占等数目,详悉开具,以凭查核。”兵部,请如其言。诏:“是之。”令:“各卫所官吏,亟从实开报,有徇情作毙者,重治之。”
○夜,流星如盏,自天掊西行入云中,色青白光明烛地。
○戊子升南京·太仆寺·卿陈璧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府地方。璧寻以病,乞调治。诏:“给驿归。”
○命:“南宁伯毛良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
○庚寅升兵科·给事中边贡为太常寺·寺丞。
○山东济宁州及鱼台县,有星流陨于西北,天鼓随鸣。
○辛卯上林苑、海户、刘宣等处,永乐年间开设苑囿,佥补海户七百九十四户有丁,二千三百余人,而其时莅事,内官止一员监工,内使止十名。成化以来,增添员数后,已裁革过半。今提督之外,所增内官、内使又至一百四十余人,见存海户仅一千七百余丁,而私役纳钱者,已踰千数,其给公家之役者,无几苦不甚矣。乞裁革冗员,存私役之丁,以充公役之数,庶民困少苏。下所司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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