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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罗妮卡打算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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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二十四岁的维罗妮卡厌倦了死水般的日子,决定服药自杀。醒来时,她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家精神病院,四肢捆绑、□□,并且患上严重的心脏病,只剩下最后一周时光。在与疯人们的相处中,她出乎意料地体验到人生的欢愉和真实的自我,深深爱上梦想成为画家的英俊男子爱德华。生活的热望前所未有地燃烧起来…… 可是,已到尽头的生命如何挽回

保罗·柯艾略,1947出生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少年时代,因叛逆,被视为精神疾病受到三次电击治疗;青年时代,因反对政治□□,被投进监狱;1986年,38岁的他踏上去往圣城圣地亚哥之路,心灵顿悟。

从1987年的《朝圣》开始,18部作品以68种文字出版、655个版本全球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销售总量超过1亿册,荣获国际大奖无数,被誉为“唯一能够与马尔克斯比肩,拥有最多读者的拉美作家”。

柯艾略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将哲学沉思、宗教奇迹、童话寓言熔为一体,感动了全球上至各国政要、国际巨星,下至平民百姓、贩夫走卒在内的数以亿计的读者,甚至目不识丁的人,也对他的文字世界无限神往。2007年,由于其作品的深远影响力,联合国聘请他为联合国和平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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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觉得它会这么好看,但是它在我内心中激荡起的情绪是货真价实的。

读到最后一个字的那一刻,我想要放声大笑,想要抱头痛哭,想要去银河系之外冒险,“想要拥抱全世界!想要和每个人撕逼!想要去亲吻生命里的每一秒钟!”然而我最后只是安静地合上了书页,关掉了昏暗的台灯。

生而为人,寻求欢愉,寻求志趣,寻求爱情,寻求自由,寻求皈依,寻求反叛,寻求激情,寻求温暖,寻求骄傲,寻求卑微,寻求痛苦,寻求幸福,寻求美好,寻求丑恶,寻求生,寻求死,遍寻不到生命之意义。

你与众不同,却希望与别人一样,这是一种恶疾。与众不同不是病,强迫自己和别人一样才是病,会引发神经官能症,精神病和妄想症。于是你疯了,你逃进疯人院,这里每个人都与众不同,于是,你又和别人一样了。

我想了又想,删了又写,写了又删,可惜从我这匮乏的语言和空荡的大脑中仍旧找不到任何语言来解释我从为什么从这些疯子们的身上得到了这么大的共鸣,又为什么如此满足于烂俗的boy meets girl故事背后我并看不懂的种种隐喻和暗示。与其用太多矫情造作的感慨污染你们的眼睛,不如在这里老老实实地抄上原文里的句子:

“从前我总是把事情推到将来,因为我以为生命意味着永恒。

而等我觉得生命毫无意义的时候,我又对那些事失去了兴趣。

我想离开这里,到外面死去。我要爬上卢布尔雅那的城堡,从前我总去那里,可是从来没有在近处好好看过它。我想和那位在冬天卖栗子春天卖鲜花的大婶说说话。我们总是擦肩而过,可我从来不曾问候她一句。我想不穿外套在雪天里走走,感受屋外的寒冷。从前我总捂得暖暖和和的,唯恐得了感冒。我想让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想向对我有兴趣的男人微笑,如果他们请我喝杯咖啡,我一定接受邀请。我要吻我的母亲,告诉她我爱她,在她怀里大哭一场,对于感情的流露,我不会觉得羞愧,因为它一直存在,只是从前被我藏起来了而已。如果有一个男人邀请我去舞厅,我会接受,我会整夜跳舞,直到筋疲力尽。然后我会与他共度良宵。这一次我想投入地度完这生命。

去爱吧,像维罗妮卡那样。

现在,立刻,马上,不要再寄望于明天和下一个明天。

人总是用一生来妄想明天的种种可能,直到死前的那一刻,还在想着下辈子。回忆起过去的岁月都是那么清晰。当自己身处于每件事情作出判断时都是觉得非这样不可的,然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那时你以为自己会有种种的结局,可是等待往往在不经意间就变成了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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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章之前恰好看到一篇豆瓣评论,卧槽有文化真可怕。

人家写得比我这个辣鸡好的多了,感觉看完后确实很多疑惑能够迎刃而解,特意转过来贴一下。

以下内容含有剧透:

这是一本二十世纪思想史

*ST斐济猫评论维罗妮卡决定去死

保罗·柯艾略压根就不像个南美作家。大概“到过”马克尔斯的马孔多的人都不会在接受南美作家的作品里有什么明显的理性意味。不管是马拉美,博尔赫斯还是科塔萨尔,南美文学一直都是神迷主义驰骋的疆域。就像对科塔萨尔最贴切的评价恐怕就是:“马尔克斯以北,博尔赫斯以南”,但是即使把科塔萨尔也算上扩大南美文学的符号意义,你也很难把柯艾略也算到其中。柯艾略像一个欧洲人,德国法国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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