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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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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上,堂客酣畅淋漓,庭院内,枇杷树前,方娟一袭绿罗衫,怀抱常志坐在方椅上,画师执笔临摹,宣纸上人影灵动,常政站在白须苍鬓的画师身边,看着朱笔在宣纸上宛若游龙,手不禁伸向了画师手中的笔…

“政儿,过来婶婶这里,陪弟弟画一幅像。”方娟轻声呼唤常政,这个七岁的孩童幡然清醒,缩回手朝方娟小步跑去。

“婶婶,政儿想学画画。”

“好,等忙完这阵,婶婶替政儿安排。”方娟轻轻抚摸孩童的脸蛋,整理好他身上的布衫,眼里几分怜惜与宠爱交揉。

“可是,娘亲不让,娘亲说大丈夫当以学业为重,将来考取功名入朝为官光耀门楣,旁门杂学皆不可取。”

方娟搂住孩童的肩膀,见孩童低着头,眼里泪光闪烁,便温柔问道:“政儿心里怎么想的呢?告诉婶婶!”

“私塾刘夫子授课实在无趣,满口尽是圣学之道,政儿不喜欢。”

轻轻捏着孩童下巴,方娟低头看着孩童灵动的眼睛,几分安慰几分调笑道,“所以政儿就在夫子的课堂上打瞌睡了?”

“婶婶小声些,不然娘亲听到又要揍政儿了。”孩童做出嘘的手势,小心翼翼的环顾四周,那谨慎模样,就像一只藏在秘密基地的小兔子,时刻警惕着洞穴外的母老虎。

“既然政儿想学画画,婶婶安排便是,但是政儿可要用心学习,万不可三分热度,”捏着孩童的脸,方娟勾起小拇指与常政拉勾,认真的看着孩童明澈的眼眸,“这是政儿跟婶婶的秘密。”

翌日清晨,金鸡叫晓,晨雾浓浓,常家宅院内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惊飞了院墙外枝头上的秋燕,惊落了院子里熟透的枇杷,惊醒了宅子里睡梦中的一家老小。

常远海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惶恐的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躺在茅坑里,也没有睡在大厅,而是舒舒服服的睡在了自家床上,秀姑早早的起来熬了清粥,见常远海醒来,便端着清粥瓷勺走近床边坐了下来,温柔的舀起一勺粥喂到他嘴边,大郎,起来喝粥了…

“你这婆娘又想耍什么花招,离我远点。”我远海兄何曾见过这阵仗,挑枪上马不到一个回合便败下阵来,昔日敌我相逢都是兵刃相见,今日这婆娘居然玩起了美人计,果然最毒妇人心呐,大清早的就想给老子下药。往事不堪回首,再回首依旧一阵裆痛,若要说人生之不幸,爱而不得属其一,半生失意属其二,那么新婚之夜差点变成太监便是无与伦比了,这段奇葩的婚姻,究竟带给了我远海兄什么?多年前我远海兄在山海镇可谓是臭名昭著,当然时至今日,我远海兄依旧是负面人物的代名词,山贼、草寇、地痞、通缉犯等等头衔多不胜数,哪家小孩不听话哭闹,家长便会说常远海来了,小孩立刻就不哭不闹了;所以我远海兄基本是不可能有婚媒之介的,天煞孤星注命的那种,注定单到不能再单了,再单就只能砍掉双手了;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后来常家突然兴起了,秀姑他爹二十两白银,把女儿卖了个干净,丢给常家当儿媳妇了,那时秀姑已经有个相好,是个落魄书生,家徒四壁消瘦单薄,两次县试不第,秀姑却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着他,直到秀姑她爹嫌弃书生没本事,将秀姑强行带走卖给了常家,秀姑婚后不久,书生便悬梁自尽了,穷极一生仅在墙上留下血书的一首诗:伶仃何证道,日月起苍遥;满腹经纶矣,金银绸缎潮;二试足平志,一山撼天高;行至极穷处,万般皆可抛。

新婚当夜,常远海喝醉了酒神智朦胧,回到婚房看着坐在床沿的美人儿,脱了衣服便霸王硬上弓,强行入了洞房,事后秀姑伤心欲绝,拿起桌上的剪刀便朝常远海刺去,好在常远海常年混迹江湖,对刀光血气尤为敏感,下意识翻身一个闪躲,剪刀直勾勾地插在常远海裆部一侧大腿上,吓的常远海顿时睡意全无大喊救命…

从那以后,我远海兄就再也不着家了,从此只谈风月不谈儿女情长,直到不久郎中把出喜脉,秀姑怀了身孕,半年后生下了常政,我远海兄知情达理的默默陪护了一些时日,再后来就因为醉酒失手杀了宁县王家公子哥,进了刑狱,这段尘封的往事,除了常父、常母、常远海和秀姑再无人知晓,亦不再有人提及;也是自那以后,秀姑性情大变,从一只温柔狐媚、可爱黏人的小白狐,脱胎换骨变成了一只高冷寡淡、激进凶戾的母老虎。

半城凉秋,枫叶赤红,东郊道路上枫叶铺满了路面,空中红色的落叶迎风飘舞,飘到了秋水涟漪的江面上,飘到了炊烟袅袅的屋顶,飘到了晚霞辉映的农田…

赵铁匠家里,黄淑顺产了,是个女孩儿,出生时,双手握拳,娇小的脸蛋因为啼哭,一片通红,黄淑给女婴取名:赵玉瑶。

那天,常志缠着方娟去了东郊,女婴裹在襁褓里安稳的睡着了,常志趴在床边安安静静的看了一下午,临别时,他轻轻的伸出手去,女婴似乎也有所感应,小小的手牢牢的抓住了,常志小小的食指,脸庞露出了甜美的笑颜。

隆冬飞雪,屋檐垂冰,漫天寒气封住了大江,冬阳照在冰面上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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