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如果盗窃是一种病
突然听到这个声音的沐春蓦然睁开双眼,来不及思考是怎么回事,只看见张枚严肃地站在他的面前。双手交叉至于身前,这姿态没有半点友好可言。来自律师的道德绑架吗?沐春忽然开了一个脑洞,这个律师今天一定是要绑架他了。“我和贾院长还有沈帆的父亲商量过了,也许应该让您或者您的老师和沈帆聊一下,因为他拒不解释的态度在司法程序上很麻烦,案子一拖再拖也不好结。你现在也算是司法界小有名气的人物了,就连楚教授都向司法系统那边推荐沐春医生出一些身心科方面的诊断报告,所以我又来花园桥医院了。”明明听起来是来寻求帮助的,可是这些话到了张枚律师口中就成了理所当然别人应该配合的事,名律师真是有办法啊。不过,沐春已经做好了准备,沈帆的情况看起来也的确符合他之前的判断。于是沐春打算将一份刚才打印下来的材料交到张枚手中。“你要的,这些应该差不多了,我可以去见一次沈帆,事情应该差不多很清楚了。”沐春懒得站起来,打了个哈欠,还是站起身把资料递给了张枚。这时候,楚思思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走了过来。看到妈妈正专心致志坐在椅子上看材料,悬着的心算是松下了一半。“老师,妈妈她是想让您去和沈帆交流一下,我也想知道一下沈帆这类情况到底要如何诊断如何治疗?”楚思思认真地说。“嗯,等你妈妈看完材料我一起来解释。”沐春点头回应。张枚看了足足二十分钟的时间才抬起头,将这份沐春打印给她的材料又传到楚思思手上,随后凭借她高超的记忆力问了一些问题。张枚也是很疑惑,“按照沐春老师所言,这种偷盗行为可能起病于青春期甚至是儿童期?而且可能持续很多年甚至一生?”“嗯,是这样的,【偷窃狂】这种病症的基本特征是反复的无法抵制偷窃物品的冲动,尽管物品并非为了个人使用,或金钱价值。其次,符合【偷窃狂】的病人偷窃前,往往出现紧张感增强,在实施偷窃时则感到愉快、满足或解脱。他们的偷窃行为不是为了“宣泄愤怒”或是“复仇”,也不是对“妄想”或是“幻觉”的反应,也无法更好地用品行障碍、躁狂发作或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来解释。虽然偷盗的物品对偷窃者来说并不之前,甚至偷窃者的经济实力完全可以支付这些物品,而且他们通常也不自己使用这些物品,比如那些偷来的巧克力,沈帆并没有吃,他不是为了要吃巧克力才去偷窃巧克力。有些偷窃者会将偷窃来的物品“扔掉”、“送人”或者“储藏起来”,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虽然不是自己使用,但是这类病人还是会去偷窃这些物品,与是不是自己使用没有关系,而且多半时候他们并不自己用那些东西。另外还有一点非常有诊断价值,【偷窃狂】不太会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被抓住或者正在被监控中,虽然当他们知道自己有可能会被抓的情况下会避免盗窃,但是在他们的意识中,这种警报并不响亮,他们很少会去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违反法律和被捕。”听完沐春的解释,张枚又有了新的问题。“嗯,我认为沈帆目前的情况和沐医生说的非常符合,但是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在知道有监控的时候会避免盗窃,那又怎么会说他们很少考虑到自己正在监控中呢?这不是很矛盾吗?”“嗯,看上去是的,但是其实是两种机制,一个是知道会有监控,害怕被抓住;另一方面是抵制盗窃物品的冲动时大脑对“有监控”的敏感度降低,警报等级很低,或者疏忽的发起警报。所以他们一方面在平常的时间里很害怕被抓捕,另一方面在盗窃发生时,疏忽了这件事。所以在鉴别诊断的时候,不仅需要根据还要注意与其他障碍或者犯罪行为的不同,尤其是【一般盗窃】和【诈骗】。”沐春耐心地一一解释。“原来那么复杂,司法上就会简单一些,以盗窃财物的金额,以及盗窃频次,基本上就能知道符合治安问题还是刑事法律范畴。”楚思思沉思着说。张枚看了看楚思思,回应道:“思思说的不错,这也是沈帆这件事拖延至今的原因,很显然沈帆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盗窃罪,虽然不考虑沈帆本人精神状态,仅仅看行为本身的话,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那么沐春医生,如何鉴别【盗窃狂】和一般盗窃呢?”沐春喝了口咖啡,看了看楚思思,问道:“楚医生想不想尝试着解释一下?”“我?”楚思思茫然地看着沐春,随后深吸了一口气,回答,“我试试。”张枚觉得这样有些浪费时间,想让沐春来解释,但是沐春却摇了摇头说是楚医生应该能明白。楚思思缓慢地说着,有些一边说话一边在整理思路的样子,“一般盗窃在法律上来说应该是【故意的】、是被物品的有用价值或者金钱价值所驱动的,不管这些行为是事先策划过的还是临时冲动起意的,都是故意的。”张枚听着觉得有点道理,点头道:“是这样的,【故意】是主要特征之一,最常见的就是那些在商场里投东西,尤其在大型购物超市投东西的人,都是冲着这些东西的价值,值钱的,能吃的,拿了就不用花钱了”“不过,好像也有一些青少年犯罪,在商场疯狂偷东西,然后屡教不改的,他们这种算不算【盗窃狂】呢?尤其是在学校偷同学财物,投学校财物的那种。”楚思思将视线转向沐春。沐春刚打开抽屉不知道想要拿什么东西,看见楚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