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披着人皮的恶魔——玉小刚(1)
叶峰根本就不知道比比东的想法,继续播放着画面。 剩下的几天比较无聊,玉小刚每天也就是修炼一下,在四周继续的转悠着,或者偶尔去城里面转转,买点东西。 直到晚上才会回家里睡觉。 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躲开小家族里所有人对自己的鄙视和嘲笑。 一天天气晴朗,玉小刚闲来没事,偶尔也会跟着佣兵去猎杀魂兽。 这些佣兵大部分为强壮一点的普通人,只有领头会出现魂师或者大魂师。 也就是一环两环左右。 实力并不强。 玉小刚升为十八级魂师,在他们人中也算是高手了,很快就加入了佣兵的队伍。 其实玉小刚经常这样做。 毕竟身为一名魂师,虽说不在乎钱,可万万不能没有钱,要不然连基本的生活都成了难处。 一次下来也能得到一些银魂币或者铜魂币。 大部分的魂师实力都不强,尤其是那些出身平民的,需要的魂环也就是十年百年左右。 可是他们没有出生任何家族,而实力又不足以被其他家族重视,更不用说宗门了。 所以在猎杀魂兽获取魂环这方面,这些平民只能依靠自己。 十年或者百年魂兽,如果是植物类的还好,可要是动物类的,那就异常凶猛了。 要是运气很背遇到了曼陀罗蛇这种绝顶高手,基本上是有去无回的。 所以他们就会请一些佣兵来保护自己,只需要付出一点代价。 而银魂币和铜魂币只要攒一攒还是有一些的。 说不定到时就能救自己的命。 所以对于这些方面的花费,哪怕是平民也都不会拒绝和吝啬。 这天玉小刚和一支队伍谈好了价格,那个队长是名二十三级的大魂师,看了看玉小刚似乎不愿意相信他是名魂师。 “把你的武魂释放出来我看看?” 玉小刚知道自己的说法很难让人信服,毕竟斗罗大陆还是以实力为尊的。 罗三炮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一个黄色魂环出现,众人看去,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武魂,但是只要有一个魂环就证明他说的很对,他就是一名魂师。 最起码比他们这些普通人要强的太多了。 那名佣兵队长非常高兴:“好,我再给你加十个银魂币,只要你能帮我完成这一次任务,行吗?” 刚才玉小刚只是和他讨论一下价格,并没有商量一下任务的具体内容。 队长格林说:“帮助凌天少爷拿到一只魂兽,放心吧!是植物系魂兽,最好是荆棘藤蔓一类的。” 玉小刚听到之后轻轻皱眉:“这个任务并不难啊,你一个人还帮不了吗?” “要求在二百年以上的,所以会难点,恐怕咱们两个人还不行,最好再招两名魂师或者一名大魂师才能稳稳的。我实在是不愿意让我身后的这些兄弟把命丢在这个大森林里,我还要把他们安全的带出星斗呢!” 格林回答。 如果只是一只普通的二百年植物类魂兽,那么这个小队的实力完全足够了,植物类魂兽和动物类魂兽一点都不一样,并没有动物类魂兽那样凶残,是指有些二百年的植物类魂兽连点攻击力都没有。 但是毕竟是星斗大森林,植物类魂兽不可能平白无故的长在边缘让你去抓,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早就被人抓完了,哪里还轮得着他们呢? 所以要想得到这只魂兽,必须得进入森林中间一点点,那到时候危险程度可就不是边缘那么轻松了。况且植物类魂兽大部分都是群居为多,甚至形成了独特的植物类魂兽领地,那里可不是说进就进,想出就出的。 甚至还可能伴有沼泽凶猛的植物类魂兽动物类魂兽,作为它的守护者。 就像一些仙草类的魂兽,虽然它没什么战斗能力,但是人家的修复能力或者他散发的气味,却是某种植物或者动物魂兽最喜欢的。 于是这些魂兽就会自愿的守护在这种仙草魂兽的旁边,成为其守护神。 如果遇到这样佣兵小队,只能快速的撤退。 东西再宝贵,那也得有命去享受才行。 玉小刚权衡之下,还是加入了这只佣兵队伍,几个人浩浩荡荡的去猎杀魂兽了。 凌天少爷跟在最后,他是一个地方军团的副队长儿子,他爹是个普通人,没想到他却觉醒了一只植物武魂,虽然只有先天二级魂力,但是也足够让他成为一名魂师强者了。 他爹虽然不是魂师,但是好歹对于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