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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历书》:“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
纳兰云蘅无法祭拜自己的祖先,按照旧年惯例,会跟着赵琯溪等一干人等去皇陵逛一圈。但是去了几次,觉得实在厌烦,光是站着就足以累死人了,更别提什么磕头扫墓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以前在满桑,被灌输的观念是她足够尊贵,无需向任何人跪拜;到了阳荥,她是既要叩首又要跪拜,实在是不高兴。
这不高兴来源于对素未谋面的人行大礼。并不是她膝下有黄金,跪一跪天都要塌下来,也不是她自认身份高贵,膝盖一弯就委屈得不得了,而是,她连母亲都没有跪过就得跪这些没见过面的人。
这些人对天下百姓有过什么贡献吗?他们的一生值不值得跪?
纳兰云蘅见到的只是一块儿块儿石碑,她哪里晓得这躺在碑下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所以,她很不高兴。于是,她就不去皇陵了,而是留在抚光殿同梅妃说话。
她一向自认有分寸,识大体懂进退,只是在这件事上,她不愿意让步。任凭这些人如何轮流劝说,她自“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我管你什么规矩礼法,我是你们赵家什么人?我连母亲都没跪过,凭什么跪你们?
纳兰云蘅扬一扬胳膊,宽大的袖子扫过桌面,很执拗地回绝:“不干不干。”
于是前来规劝的人自信僵了一脸,颇有些愤愤道:“她算是什么?说好听点儿叫‘和亲公主’,说难听点儿不过是寄人篱下,她哪儿来的架子!”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是在王城。这些闲话被添油加醋地传进纳兰云蘅耳朵里,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依旧我行我素。
于是,去年的闲话又被传到今年,今年的闲话又被传到明年。起初,还是有人愿意听一听这个桀骜不驯的和亲公主的故事,不过换汤不换药地传了三年,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就如同被蒸了一遍又一遍的馒头,难吃而让人提不起兴趣。再有谁以“满桑三公主”为开头讲故事时,人们便不耐烦地喝着倒彩,让说者灰溜溜离去。看客一窝蜂来又一窝蜂走,听够这人的再听那人的,毕竟世上永远不缺新闻。其实,他们并不是对纳兰云蘅失了兴趣,而是对这个“旧闻”失了兴趣。
假设有那么一天,一个人跳上台子,高声道:“列位,那位和亲公主又有新故事了。”不出三秒,台子底下的空地就被抢占得一干二净,人们喝茶嗑瓜子儿,很闲适地听台上的人大讲特讲。
此刻,至少在此刻,所有人都发自内心觉得,自己比那位寄人篱下的公主要体面许多。任你是“公主”又如何?还不是要像饭菜一样被人在嘴里嚼。哪怕明日在街上撞见你要三拜九叩,今天的故事还是照听不误。
相对于身边儿的熟人,他们更情愿主角是“大人物”。毕竟“小人”是不稀罕的,而在他们中,又有谁真正见过大人物呢?正是因为熟悉,所以不好讲成故事;正是因为高高在上,所以谁都可以插两嘴。
一个人说,皇上骑高头大马,左手金元宝,右手银元宝,马上装一袋子千年人参,若饿时,便掏出一根咔嚓咔嚓地啃。
又有一人说,皇上茅房里的擦臀纸都是金黄的绸缎,故而,掏茅房者确系富贵无比。
看客提问:“何以为‘擦臀纸’?”
说者傲然瞥他一眼:“皇上么,自然是金贵的。”
余者也做出傲慢的样子:“臀部么,自然是金贵的。”
提问者连声赞叹:“欧,欧。”
毕竟,谁真正见过皇帝呢?
三十三
梅妃看看吃点心的纳兰云蘅,笑道:“你最近可是出名了。”
纳兰云蘅悠然嚼着点心:“‘人怕出名猪怕壮’,多半不是什么好消息。”
“坊间都传有位三公主无法无天,连祭祖都不去。”
“我祭什么祖?”纳兰云蘅又喝口茶,“他们倒是上赶着来认亲。”
“毕竟是礼法。”
纳兰云蘅撇嘴摇头:“嗯,害怕。”
梅妃失笑,不再说话,靠在椅背上再次翻看手写的《石头记》。
两人之间安静一会儿,纳兰云蘅开口:“娘娘,我做得对不对?”
梅妃闻言,将书合上:“对错与否的标准很多,在我这里,做你想做的,就是最对的。”
“可是,人言可畏,我到底没有与世隔绝。”
“在乎他们做什么?等你真正做到了你要做的事情,也就没人再来置喙了。”梅妃的语气,多少有些漫不经心。
纳兰云蘅点点头,叹息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也是一样的道理吧,物以稀为贵,人以稀为怪。”
“人的本性就是如此。”
“娘娘,”纳兰云蘅猛然抬起头,看向梅妃,“若有一天,发现一直坚持的路是错的,该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