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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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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若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定然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曾经看过的话本子一幕幕涌入脑海,憧憬与期许之意将他冲撞得飘飘然。

大少爷喜不自胜,火急火燎起了床。

阎家在长安有几处房产,阎清欢住在离镇厄司最近的宅院中。

面积不大,胜在雅致清幽,他带着几名小厮住下,也算自在潇洒。

今日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天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因付过阳春面的钱,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

青衣姑娘还在怔愣,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

阎清欢身姿如风,朝她朗然一笑:“姑娘莫怕,我为你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人!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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