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乘飞舟
“绪风城?”金大成皱了皱眉。
作为中洲相对偏西的城池,绪风城距离仙都城足有百万余里,便是金大成这常年走南闯北的人也只是听说,从未去过。
无情之所以挑选这个绪风城,伪装作父母的埋骨地,一来因这绪风城并非大城,并不引人注目,二来绪风城也同样是风氏一族的聚居地,和天子颇有联系。
就算真遇上麻烦,只要捅了出来,绪风城里也能有几个风家的灭劫境修士,方便无情浑水摸鱼。
无情点了点头,长吁叹息:“若非在此嫁得夫婿,原也不打算这么快就回去的。”
“回去一趟也是好的,”金大成起身踱了几步,“只是这一路过去,路途遥远,危机重重,就算……”
就算金大成与他们两人同往,凭着金大成筑基境后期的修为,也不敢保证一路上平安无事。
无情笑了笑道:“这些日子叨扰伯父甚多,又岂有继续麻烦之理,往去绪风城虽然路途遥远,但高堂在世之时也还留了些物什,保路上平安应是无妨。”
金大成仔细想来,倒也觉得合理,落红这丫头是孤身一人来到大金镖局的,身上就没有什么厉害法宝,也确实不太可能。。
想到这里,金大成的眉头舒展了些:“既然这样,这间院子我还给你们留着,你们想回来住时随时回来,大金镖局永远是你们的家。”
“伯父之言,小女谨记。”
“还有这个,”金大成又递过来一枚玉币,“这三千两灵石,原是那沈大官人多付的赏额,你们拿着当做路费吧。”
无情双眸微微一润,这三千两灵石对她而言,其实不值一提,但对于金大成来说,却不知是多少年才能积攒下的家当。
无情已活了百余年,当世所见之人,多是见利忘义之徒,像金大成这样的,确实少见。
因此,无情也没有什么别的话好说的,只是默默接下,垂眸道谢。
仙都城驿站。
凡人出行,自然倚仗的都是凡马,就算身家万贯,顶多也就是使用灵马而已。
灵马日行四五千里,速度虽快,尚需依着地势,曲折斗转,飞舟的速度却比灵马更快,一个时辰便能行近四千里,且飞在空中,可以直线行进。
而且灵马每日还需要喂食草料,夜间休息,飞舟只要不缺灵石,几乎可以一直飞行。
只是飞舟虽快,消耗的灵石也是巨量,因此飞舟上不会浪费空间存储食物,一天十二个时辰,倒有四个时辰在补充补给。
灵马的租价依品质而定,寻常灵马一日的租金在五两灵石左右,和这租金相比,草料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飞舟的船票却是相当不菲,一日便需一百两灵石,折合白银足有一万两,凡人是很难乘坐得起的。
但即使是乘坐飞舟,从仙都城到绪风城,至少也得几个月时间,再加上一般飞舟路程有限,不会直飞这么远,中途再一耽搁,花费半年都不是不可能。
丛无情和风白攒下的家当,外加临走前金大成给的三千两灵石,最多只能坐一个多月的飞舟。
无情承认自己有赌的成分,一旦风白问起,既然仙都城和自己父母的埋骨地相隔甚远,她是怎么一路过来到达仙都城的,无情确实没有什么好的回答。
她只不过是想带风白,尽量远离这个是非地罢了。
但风白并没有问这些问题,只是道:“娘子,你可会骑马?”
言下之意自然是打算租一匹灵马,以灵马的运力,若一切顺利,一年左右便可到达目的地,花费差不多一千五百两灵石。
若是无情不会骑马,那就得额外再加辆马车,不过一般租灵马时都会附赠马车,虽然不用额外花钱,但灵马车一日的行程只有骑灵马的一半,若要不耽搁时间,只能再租一匹灵马,也正好会把那三千两灵石花得一干二净。
对于节省灵石这事,无情并不在意,若是不坐马车,自己倒是能承受住颠簸,风白却不一定,因此,无情摇了摇头道:“我从来没骑过马。”
风白也不奇怪,点了点头道:“那我们租两匹灵马,一辆马车吧。”
“好。”
做了这么久的趟子手,起码赶车的事,风白也是常做,算得娴熟,他还是很有信心把车赶得四平八稳还不耽误时间的。
趁着风白去租借灵马,无情却也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坐一路灵马什么的,无情本身并不在意,只是风白尚未引起入体,只是区区一个凡人。这要是颠簸一年,身体可经受不住。
无情是想带着风白逃离这个是非地,可不是想要他的命。
所以,无情还是想要买两张飞舟的船票,虽然二人的积蓄再加上金大成给的三千两灵石,和在一起也买不起一张。
但无情本身的积蓄之多,便是把这驿站所有的飞舟全买下来也是绰绰有余,大不了先买两张票,对风白说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