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说实话,林笙很意外许承月会来这里,这栋房子位于西二环路靠南,算得上是正经的学区房,房价很高,一平米将近四万。
当初买房子时,是许承洲全款买下,签的是两人的名字,虽说林笙家也不穷,要拿出一半的首付,凑一凑也是有的,可许承月打心眼里觉得林笙家徒四壁,配不上许承洲,还白白的把一套房子赠予她一半。
因此这套房子,自他们结婚起,许承月就没有踏足过。
林笙就这么望着她,开门的动作被定格。
许承月挑眉望着她,脸上没有任何的伤心难过、甚至连一丝悲伤的影子都找不到,她将自己当做女主人般,一把推开了林笙,双手环胸、高傲的走了进去。
走进去后,环顾四周,啧啧两声,“我哥的眼光真好,这房子视野好,还是学区房。”
林笙听着她那阴阳怪气的语气,想起那日在许家,许承月说的那些话,如魔音绕梁,不绝于耳,心中顿时升起几分怒意。
她双手紧握,云淡风轻的走到她跟前,抬眸望着她,“你哥说你马上就要出国了,出国以后就好好的,不要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至于这里,是我跟你哥的家,当然也是你的家,你想来就来。”
许承月嗤笑了两声,用一种极其不屑的眼神将林笙从头到脚的大量一遍——140多斤的肥硕身材,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同色系的小开衫,明明已经选择比较宽松的款式了,却还是遮不住她的肉。
她嘲讽着笑道:“林笙,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很羡慕你的自信,你应该多出去走走,多出去听听,听听外面那些人是怎么说你的,丑女,肥女,配不上我哥。”
林笙哪里会不知道呢,从她嫁给许承洲的第一天,这种声音就时常环绕着她,偶尔是邻居、偶尔是许承洲公司同事,只要是有人的地方,看见她跟许承洲一起出现,总是免不了议论。
从外表上来看,她确实配不上许承洲。
俊男配丑女,谁见了都会议论两句。
但林笙从不把这种事记挂在心上,只要许承洲不说她,只要许承洲还愿意跟她在一起,她就可以当做一切没有发生。
她不动声色的走到旁边的位置坐下,伸手倒了杯水,轻轻抿了一口后,说道:“许承月,看在承洲的份上,我不跟你吵,你赶紧走。”
“林笙,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许承月走到桌前,双手撑在桌面上,以一种高傲的姿态俯瞰着林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是,说,你,蠢,到,极,点。”
“七夕那天,你是不是跟我哥还挺开心的?”
林笙拿杯子的手一顿,不自觉的回想起了七夕那天的事,诚如许承月所说,七夕那天确实过得不错,许承洲头一回等她一起下班。
总觉得连回家的风,都是甜的。
后来她做了一碗面,他吃得一干二净,还欣然的接下了她的礼物。
仿佛那个夜晚就像是编织好的一场梦,梦里的他们如平常夫妻,恩爱幸福。
但好像仅仅只是那个夜晚,此后的日子,他不再这般温柔相待,抽身远离得速度让她觉得,真的只是做了一场梦。一场他心甘情愿跟她共度七夕的梦。
“你不明白,我就解释给你听。”许承月笑着说,“因为那天梁雪婧给我哥打了个电话,还送了他一束花,你说我哥多好哄啊,一个电话、一束花就能让他心情大好,好到能跟你这个有名无实的妻子过七夕。
“还有,这个房子,我哥为什么坚持要买,你就没想过缘由吗?”
林笙心里‘咯噔’一下,紧抿的唇已经开始泛白,双手也不自觉的紧握成拳。下意识的望着远处的花瓶,那是他们刚搬进来,许承洲特意买来摆放的,一个非常有艺术气息的古典花瓶,瓶身上绘满了夏日葵花。
她那时问过他,为什么要摆一个这样突兀的花瓶在家中,他回答——朋友送的,他很喜欢。
那个朋友,大概率就是梁雪婧,因为梁雪婧是学陶艺出生,师从大家,大学被录取进了国内顶尖美院的陶艺方向专业,十九岁起就已经在国内办了不少的陶艺展,15年的榕洲国韵陶艺展的主展品,就是梁雪婧亲手制作的国韵系列。
其实很多不合常理的小事,仔细想想就能看到事情的本质,但林笙本能的不愿意去想,只愿意相信肤浅的、眼睛能看到的事物。譬如他真的只是想跟她过七夕,没有因为任何人的干预、譬如这家、这摆设、都是他愿意为他们的家而设计。
但即便她如此自欺欺人,掩耳盗铃,都无法改变一个最直观的事实——许承洲不爱她。
“看看你,真可怜,连住的房子都是梁雪婧喜欢的。”许承月抬眸环顾四周,讥笑,“当时他们交往的时候,我哥甚至都想好了以后有孩子,要给孩子良好的环境,喏,就像你现在住的那间房就是他们曾经说好的儿童房,不止如此,他当着我的面,亲口说过,如果那个时候不是你出现,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