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相遇
乌云遮蔽了远方的天际,蔓草与黄土混合建筑的城郭依稀掩映在滚滚而来的黄沙之中。此地距离汉军驻守的阳关不过三十余里,是西域往来商贾进入中原的必经之路,城镇虽小,但人流如织,货物繁多。
十四岁的孱弱少年霍冲,已经在人流之中跪了两个时辰。他的身后,一席草帘内包裹着的是已然病逝的母亲,自幼丧父的少年,与母亲在这边关小镇相依为命,然而命运并未怜惜贫寒的母子,少年孤立无援只能在闹市中写下卖身葬母四个大字。虽然往来众多,但无人关心这个少年的悲惨遭遇,偶尔投来一两道探寻的目光。
霍冲死死盯着眼前的黄土,原本炯炯的黑眸在泪水的冲刷下早已变得酸涩泛红,人群往来时踏起的黄土迷蒙着他的双眼,长久的饥饿让他头晕目眩,就在几近晕厥的那一刻,不知何处飞来一个系满银铃的蹴鞠小球,砸落在他的膝前,随即一双小巧的金丝胡靴,闯进他的视野。
“对不住,砸着你了”女童稚嫩的声音像泉水一般清澈透亮。
霍冲抬眸,只见身着彩色胡服的女童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大约八九岁的身高,乌黑的长发左右各挽一小髻,圆圆的脸盘,眉心正中,生着一抹淡淡的粉红色胎记,好像一朵盛放的小花,整个人更加活泼可爱。
他垂下眼眸不想理会,却见女童一双短靴正巧踩踏在卖身葬母四个大字之上。
“你为何长跪于此呀?”女孩打量着走近的一步,低头却见自己的脚正踩着几个字符。
“这是何意?图腾吗?”
说话间,她躬身捡起小球,正欲起身,却瞥见少年身后的草席。
恍惚间小女童似乎有些明白。
少年始终低头一言不发,她只好着急地四处张望,渴望寻求阿爸的帮助。环视了一圈无果,她只好收回视线,思考片刻,低头从自己腰带上解下一只小巧的白玉挂件。
“你是不是需要银钱呀?这个给你吧”好似下了一番决心,女童拿出一只雕刻着骏马图样的白玉挂件,递给眼前跪着的少年。
见他不接,便自顾自地将白玉挂件放在他的膝前。
一路小跑,不见踪影。
霍冲望着地上的白玉,犹豫之际,却又见女童跑了回来,小手握拳伸向他。
“呐”她满脸笑意张开五指:“这是饴糖,给你吃吧。”
霍冲闻言终于抬头,视线落在女孩白嫩的手心中央,那是一个半透明的褐色小方块。
“快拿着吧,吃了饴糖就不伤心了。”稚嫩甜美的声音催促着他,全然没有察觉到少年脸上的错愕与窘迫。
远处传来一声呼唤,女孩闻声望去,是阿爸在叫他,便急切地拉起霍冲垂在身侧黝黑的手,将饴糖塞进去便一路小跑离开。
少年望一眼手里的饴糖,视线追着女孩而去,人群中却已不见那小小的身影。
云幕散去,烈日灼热地炙烤着城中的一切。
少年一手握着玉佩,一手捏着饴糖,
内心怅然。
十年后
顺帝元年,北方匈奴仗着兵强马壮屡屡南下侵扰,他们如强盗一般,劫杀商贾,抢夺财货,更有甚者,屡屡进犯阳关,劫杀汉民,抢夺牲畜,践踏农田。
顺帝听闻龙颜大怒,于长安大军中抽选能征善战之将,派往阳关清剿匈奴。
年初,全军上下举办骑射竞赛,陛下登临高台观战,喜闻羽林军中竟有百步穿杨之士,招至御前细细询问,此人名为霍冲。
十五岁从军,从行武兵一路选拔进入羽林军,陛下见他身形矫健,骑马射箭均是手到擒来。更让陛下满意的是此人面圣时姿态从容,目光如炬,隐隐有大将之风。顺帝大喜,当下便封其为前锋将军,随大司马大将军刘褚毅一同出征漠北,剿杀匈奴。
不日,在陛下与群臣的注目下,二十岁的霍冲,踏上了人生的第一次征途。五万大军浩浩荡荡从长安出发,一路跋山涉水,因大军辎重较多,历时半月之余方才抵达金郡,霍冲心里盘算要抵达阳关,少说还需十余日。为减少匈奴备战机会,他请命带领一骑先锋军快马前进。大将军刘储毅年逾六十,年少便驰骋疆场,军功加身。可惜近三十年,没有仗可打,颐养天年的年纪,再次出征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看着双手抱拳,单膝跪在面前的霍冲,大将军大司马内心感慨 “我年少时也与你一样,一身热血,年轻力强,如今虽然年老体弱,但出了长安,我这把老骨头就没想着回去,我且为你压阵,前线的战况,霍将军自当从容应对。
得到大将军的首肯,霍冲当夜便点兵出发,他带领一千轻骑兵,一人两马,日夜兼程。
三日不到霍冲的身影便出现在阳关的城墙之上,他一身铠甲风尘仆仆,举目远眺,沉默不语。
“将军,接下来该怎么打?”黑胡子副将姓王单名一个猛字,随霍冲一同从羽林军中选拔出来,如今被任命为霍冲的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