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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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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桓峤回府的时候,收到了署名“令晖”的束脩几条,束脩一礼,正是弟子向师父拜师学艺的。

一问,果然是沈令晖送的。

回到和沈令晖所住的别院,见沈令晖早已命人准备好餐食,招呼桓峤一起来用,看起来精神状态还是稳定多了。

“卿这是作甚?”桓峤疑惑道。

“夫君忘记了吗?昨晚说好要和你拜师学艺的呀。”沈令晖说道,“束脩几条,聊表心意啦。”

桓峤本以为她是说着玩的,便说:“卿莫说笑了,怎用得上这些?你昨日说的,我权当是说笑罢了。”

“怎么用不上呢?拜师傅就是要好好拜的。”沈令晖反问,“平民百姓若不稻稼农桑,从事百工,我们又如何有饭吃,有衣服穿呢?”

桓峤看她的样子觉得有趣,说道:“峤有一点不明,这样的粗疏活计,许多名门闺秀大概是避之不及的,卿为何会如此热衷呢?”

说躺平不能真躺平呀,总要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吧。

于是沈令晖说:“什么活高贵,什么活低贱,是人规定的,而不是它本来如此。”

桓峤听后,挑挑眉:“诚如卿所言,峤也是如此认为的,卿能有这样的识见,或许亦是峤的福气。”

窗外一阵婉转的鸟鸣,沈令晖和桓峤齐齐向窗外看去,只见窗外春光烂漫,檐下金丝笼中两只毛色斑斓的鸟儿娇声啼啭,好不动听。

沈令晖之前没见过这鸟,好奇问道:“这是谁送来的?”

棠儿见桓峤目光被鸟吸引,便说道:“这是刘伯达刘大人送来的贺礼,恭贺主子成婚。两只岭南寻得的金丝雀,传说猎人从野外捉来,送过来一百只才能活两只。这两只又是毛色最斑斓,歌声最动听的两只。”

桓峤说道:“如此名贵之物难得,刘大人有心了。”

沈令晖弱弱问:“敢问这个刘大人是谁?”

“中军参军刘世平,表字伯达。”桓峤补充道,端详着笼中鸟儿,“金丝笼中虽然天地狭小,但若是野外凄风苦雨摧残,倒也未必有这样好听的声音。”

听桓峤的口气,八成是下属巴结送礼呗,人情世故嘛,哪朝哪代都有。

两人又聊了聊,天色已渐暗,桓峤起身告辞:“天色已晚,峤就不在卿这里多留了。”

沈令晖起身,送了他几步——这是俩人说好的,分开住,不住一个房间。

桓峤觉得他一介女流,又是身娇体贵的大小姐,要是做这种活,传出去不令人笑话?

虽然觉得有趣,但往往也是搪塞沈令晖几句,并不觉得沈令晖是真想干这些粗活。

哪怕对桓峤来说,当年务农是衣食所迫,如今他回到江南,哪怕只领闲职,也是吃穿不愁,心境亦早已不同了,更像是一种田园情趣。

谁成想沈令晖并没有死心,反而总是见缝插针地询问桓峤他种田的事,义正词严道:“自古以来,农桑都是立国之根基。天下万姓,多以务农为生,我若整日侈谈百姓疾苦,却打心底里看不起农事劳作,哪有这样的道理!”

桓峤见她如此坚持,知道她不是图新鲜。一个女子能有这样的识见,他反而在心里对她多了一些敬意。

“峤在玄武湖边尚有一块田地,平日里出门基本便是去侍弄田地了。”桓峤如实说道,“本是几月前回京闲时开垦的,后来与卿议定成亲了,本不想再料理,但这些年峤与土地早已感情深厚,实在难以割舍,正好平日无事,所以常去看看。”

沈令晖闻言,当然是无比积极踊跃:“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桓峤点点头,“明日午后,咱们便过去吧。”

桓峤的田地不远,马车半个时辰就到了,就在建康玄武湖边,浇灌十分方便。玄武湖边也有其他百姓耕作的农田,桓峤的土地是自家的,他所耕种的地方也不大,长宽几十步。

此时正是暮春,桃花谢后不久,田里一派绿油油庄庄稼,长势喜人。

桓峤从不远处一个小屋里取来农具,俩人又换好了衣服,一身农作打扮。沈令晖看看自己,又看看桓峤,忍不住觉得两个人特别像从前小区里退休了种菜园子消遣时间的叔叔阿姨。

沈令晖之前从没种过地,一点都没,因此她站在田垄上,看到桓峤在已经郁郁葱葱的田地里拔着妨害作物生长的野草,乖觉地认识到自己此刻应该有点眼力见儿地上前去帮忙,所以换了个方向帮桓峤拔。

沈令晖虽然不会种地,但觉得桓峤的种地手法一定很专业——这块地虽然不大,但很是郁郁葱葱,一片欣欣向荣,沈令晖不禁对桓峤油然升起了敬佩之情。

两个人背对背拔完草,不过半个时辰,沈令晖已是累得大汗淋漓,浑身好像水洗过一样。她看桓峤也颇为狼狈,大概再娴熟的能手,也只是技巧娴熟,而种地依然是个体力活。

桓峤见她这副样子,忍不住打趣她:“农作诚然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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