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Dislocation space-time
作者有话要说:文前预警:亲世代背景无伏AU/第一人称/双向一见钟情/与正文无关
又名《小芙暗恋史之被套路的那些年》
是的,只有自然才舒适惬意——或许在楼下那群传杯换盏的纯血统老油条也觉得舒适惬意,毕竟这种宴会不是能为他们带来切实利益、就是能在他们大腹便便的肚皮上多加二两肉——但总之,我没感到任何惬意。
为这盛大的宴会,清晨五点钟我就被迫坐到了梳妆镜前:打理成精致弧度的淡金色长发、材质到色彩完美无差的衣裙鞋帽,连眼下那颗痣都被化妆品调整到完美无瑕。我本该昂着脑袋游走在宴会的中心,顺几个在家不能多吃的甜品,而不是在骄阳的映照下,穿着精致的礼服长裙,躲在格里莫广场12号一个被上了魔法禁制的房间里,徒手帮西里斯.布莱克把床单撕成条。
西里斯.布莱克,我认识的这个世界上最叛逆的混蛋,我在斯莱特林的好友都或多或少的受到过他的摧残,我也不例外,关于他的种种恶行我能写出七本名为《西里斯.布莱克》的小说。哪怕是他母亲一手操办的宴会,他也不消停。没了魔杖,他就把床单撕成条,绑起来离家出走,去找他在格兰芬多过命的好兄弟詹姆斯.波特——这位的恶行我能写出八部麻瓜电影剧本——浪迹天涯。
当然没人会试图用这一点小恩小惠来换取西里斯的良心,指望他不恶作剧的难度不亚于卢修斯变成亲麻瓜派。我之所以会放弃甜点跑到他的房间来帮他干坏事,纯粹是因为我有把柄被他握在手里。
但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
“这么热的天你他妈一定要走吗?”一个小时后,我忍不住对他怒吼道,“不指望你活的像个巫师,那怕是有一把剪刀也行啊。”
“要是有剪刀还要你有什么用?”这混蛋居然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又扑面扔来一条崭新的床单,“快点撕。”
“我绝不帮你干这事——”
“那我现在就写信告诉莱姆斯,你在书里夹他的照片,”西里斯满不在乎地耸耸肩,“顺便下楼去喊一嗓子,和卢修斯关切一下他妹妹的感情问题。”
“我撕,”我缴械投降,“我撕行了吧。”
初恋总是在你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就结束了,比这更可悲的是意识到却先被他的兄弟发现了。然而更恐怖的是,当你的至亲好友全是一群满脑子纯血主义的纯粹理念、而这个好兄弟恰好认识你所有的家人。
我曾深信这个世界上只有悲剧具有打动人心的力量,直到有一天,我变成了悲剧的出演者——我沦落成了一只巫师形状的家养小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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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认识莱姆斯.卢平之前,我坚信我的人生和任何一个纯血的女孩都没区别:学习礼仪、参加宴会、保持优异成绩、以极高的筹码嫁给一个前途无量的纯血少爷。跟着丈夫游走在权力场上,或者成为丈夫背后的贤内助。
但现实总比幻想骨感许多,因为我十一岁就认识莱姆斯.卢平了,所以我上面说的话全是胡说八道的,从小我就下定决心去他妈的纯血。
这一切都归功于卢修斯.马尔福。那一年身为级长的他,匆匆忙忙把我安顿到艾琳诺.亚克斯利的车厢以后就大手一挥去履行他的职务,完全忽视我和亚克斯利从四岁起就你死我活的关系。她在我的面前用平生最刁钻的语言对一个过路的红发姑娘——听她说话好像是麻瓜出身——大放厥词。
我真的不在乎她叫谁泥巴种,这种程度的词汇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但她整整嘟哝了一个多小时却令我忍无可忍。当莱姆斯.卢平从车厢前路过时,我一拳就将艾琳诺.亚克斯利撂倒在他的身上。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莱姆斯:瘦削、单薄,脸上遍布着细碎的伤口,任何一个过路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觉得我一个人在霸凌两个人。在这样的场面下我就很难再理直气壮的赏给亚克斯利拳头,但回过神来的她已经挥舞着利爪一般的双手要上来揍我了:“你打我?你居然敢打我!”
卢修斯说过,立场要根据时局而变化。十一岁的我打量着衣衫褴褛的莱姆斯,以及不远处脸上挂彩的西里斯和鸡窝头男孩,我当即就作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往后退了好几步:“谁让你骂别人泥巴种?”
有些级长是天生的。莱姆斯.卢平眼疾手快的拉住了扑上来的亚克斯利,为此遭到了暴击,这女人疯起来简直不要命的。总之,当西里斯和他的鸡窝头新朋友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亚克斯利挥舞着双手抓挠莱姆斯、而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劝架的荒诞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