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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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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鹤霄,我给你接了几个通告。”陈正初在电话另一头说着。

等了半天也不没听见他回话。

“推了吧,”半晌林鹤霄才出声,“我打算退圈了。”声音很轻,好像在说家常便饭一样。

陈正初有冲过去打他的冲动,虽然他是自己的兄弟,但是他更加是自己的摇钱树啊!

“你来真的啊?”不管怎样,他还是想挽回一下。

“不是,那我怎么办?兄弟我可是靠着你吃饭啊!”陈正初的火气唰的一下就上来了。

陈正初小林鹤霄两岁,高中的时候认识的。

当时林鹤霄高三,陈正初高一。

林鹤霄给新生开学典礼作为代表讲话,刚讲完,陈正初就举手跟他提“要求”了。

“学长,如果我高中三年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你带我赚钱呗!”像是开玩笑的说出。

当时的陈正初充满少年感,就像一束光。

五官也是眉清目秀的,他不像那些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他兴趣爱好极其广泛,因此从初中开始就有不少追求者。

林鹤霄很快就注意到他了,应下:“行啊。”

一个清冷不喜言谈,一个充满热血,有说不完的话。

当时大家都因为他们是在开玩笑,但是陈正初真的做到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林鹤霄也实现了他的承诺。

然后两人就成为了母校的一段“神话”。因此每次开学典礼的代表祝贺词都会给年级第一答应一个要求,以此来激发大家的学习动力。

“放心,不会让你吃不起饭的。”林鹤霄回答他。

事实上,陈正初不缺钱,只是觉得这傻逼退圈了很可惜。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大傻逼是个“恋爱脑”呢?

“行,那你打算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陈正初还是知道自己兄弟什么性格的,也不打算劝下去。

林鹤霄想了想,说:“我写了首新歌,你唱,然后接替我的位置,帮我赚钱。”

“你说,什么?”陈正初有些震惊。

“挂了,我老婆在睡觉,你太吵了。”林鹤霄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直接挂了。

妈的。

恋爱中的男人都是傻逼。

翌日。

“你怎么还在这儿?不是接了通告吗?”鹿时笙刚睡醒。

林鹤霄看见她没穿鞋就出来,放下手中的牛奶就去把她抱起来。

“时笙,你怎么又不穿鞋?地板凉。”

鹿时笙不太在意自己穿没穿鞋,习惯了。

“知道了,下次会穿的。”

虽然每次都这么应付他,从没认真履行过,继续听着他婆婆妈妈的说一堆。

“你好好爱自己好不好?”他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说,又捏了捏她的脸。

鹿时笙眨了眨眼睛,说了句:“好。”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在谈恋爱还是给自己找了个妈。

今天天气晴朗,有阳光但是不热。

汽车里,鹿时笙坐在副驾驶上,林鹤霄开的车。

鹿时笙摆弄着车里的小玩具,眼神却总在不经意间偷瞄他。

“我脸上有东西吗?小朋友。”

鹿时笙好像做坏事被发现一样窘迫,又很开心他也在关心自己。

“嗯,”思考了下,“有点,喜欢你。”

她在说什么啊?

林鹤霄眼含笑意,“嗯,我喜欢你。”

这是表白吗?

鹿时笙没反应过来,看着他的握着方向盘的手,骨节分明,修长白皙,透着血管的青色,往上手腕的位置也很骨感。

她觉得很开心。以前只有和外公在一起的时候才会觉得开心,现在和他在一起也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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