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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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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瑟在被送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找夏洛求助。

“妈妈,我该怎么唱好硬核的摇滚?”

*

夏洛·梅耶被女儿一通话问蒙了,举着电话,她说:“你不适合唱硬核的摇滚亲爱的,起码在变完声前这不妥,为什么不努力发挥你的长处呢?比如用美声唱法或者流行唱法?”

忆瑟也懂这个道理。

“我知道了妈妈,谢谢你。”

挂断电话后,忆瑟觉得她得另辟蹊径,于是转身上了楼,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独自思考。

假设一个乐队不能凭借硬核摇滚唱腔让听众受到震撼,那也不全是坏处。在特洛耶的手稿里,起码初代的各个乐队没有不会硬核摇滚唱腔的主唱(准确的说,他们很擅长如此),这也就意味着她其实能凭借独特的清流的嗓音在众多乐队中脱颖而出。

前提是她做到将流行和民谣唱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既然因为受到声音限制而不能唱华丽摇滚一类的,为什么她不能竭力拔高自己甚至是大家的优势呢?为什么非得局限于摇滚?局限于翻唱作品和改编作品?

难道她就非得掌握华丽摇滚哥特摇滚?

难道大家必须掌控某某首作品的精髓?

拜托这一点都不酷。为什么她不尝试一下独立民谣呢?

听众也许听惯了摇滚,想换别的口味呢。假设有三十个参赛的乐队,其中有三十个表演的都是经典的摇滚,那就没什么意义了。

独立民谣趋于摇滚乐和民族音乐之间,是加入了民族元素的摇滚乐,也可以说是加入了摇滚乐元素的民族音乐。那恰好能掩盖忆瑟的短板,同时发扬忆瑟的长处。

忆瑟想着,手中编辑着短讯给阿沙。

【Yiser:我们不走传统道路,我们试试自行创作,怎么样?我认为独立民谣那类比较适合我。】

【Asha:好主意。】

阿沙几乎是秒回。

【Asha:看来你是有些头绪了,和我想到一起了。】

【Yiser:刚刚我妈妈开导了我,万幸。】

【Asha:她真不错,我希望下个月能见见梅耶夫人。】

【Yiser:我也跟夏洛提过你,她很欢迎你!】

【Asha:那就好。】

对话默契的就这样结束,忆瑟翻身躺在床上 ,脑海里一一闪过大家在训练时的即兴演奏和她哼的不知名旋律,心下了然。

于是,她开始动笔,为自己的新想法填填词,但当纸笔都一应俱全时,她觉得缺了点什么,准确的来说是缺了一个人。

一个能给她随时伴奏的人形自走库乐队。

“爱——德——华——”

忆瑟把脑袋伸出窗口,喊着黄金搭档的教名。

*

“Okay,要知道我的吉他就是有这个伟大使命。”爱德华观察着忆瑟比的和弦,建议说“这个地方分解吧,扫弦也不好听。”

忆瑟点头,嘴里还哼着成调的WUWU旋律。

她很喜欢民谣。不管是独立民谣还是迷幻民谣,到巴洛克流行,它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她不想遵从传统的创作模式,她想自己尝试,即使现在的她从年龄意义上只是个中学生。

忆瑟开始对她喜欢的一切存在下手了,雨天、雷暴、寒冬、夕阳和日落、悲剧的童话,甚至高领毛衣,这些都可以成为她的灵感源泉。

“我没想到你会喜欢雷暴和极端天气。”看着忆瑟飞速写下的串串花体歌词,爱德华这样说道。他还以为忆瑟更喜欢暖洋洋的天气和万物生长的春天“比起歌词,它更像BE美学般的童话。”

Thunderstorms linger in silence.

雷暴在寂静中低徊.

“起码你现在更了解我了。”忆瑟很乐意同爱德华分享自己的喜好“必要的话,我可以展现我的一千面,每一面都是我的不同之处。”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浪漫的童话和明媚的春天,相反,我喜欢它们,但它们在我心底的意义终究不是我所认为所向往的那种。”

忆瑟这倒是没说假话,为了创作出更多元化的作品,她什么都豁的出去,甚至于尝试她最讨厌的水产物——鱼。

爱德华不置可否,他喜欢忆瑟这样讲话,这显得她无比鲜活美丽,能叫他体会到生活其实还有另一面,让他期待世界另一面总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这种感觉就像他在阴天躺在自己最喜欢的那片草坪上时偶然瞥见梅耶家的漂亮宅子。他看见美丽的红发棕眼的少女透过自家透明的玻璃窗户,看着眼前生意盎然的樱花树,怀里酣然入睡的哈尔乖巧地待在她怀里。

那份不可预期的宁静感总能影响到他,然后把他头顶的阴云赶走,让阳光重现。

“忆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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