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叶菘蓝骑着骡子溜溜达达去了王屠夫的肉铺,打了招呼取走老妇定下的羊肉,又去买了点调料,这才踩着夕阳回家。
老妇正在写信,她几年前从北边搬家过来,据她自己说,丈夫战死后婆家的人侵占了家产,还把没有子嗣的她赶了出来,于是她随便选了个地方来养老。
反正她的嫁妆足够富裕,能让她衣食无忧的度过晚年。
叶菘蓝做生意的钱也是她出的,这些年连本带利都还了,师徒俩互相照顾至今。
她没告知叶菘蓝自己的名字,叶菘蓝也只以师父称呼对方,她教叶菘蓝习字读书经商管家很多东西,怎么看都不像个普通老妇。
外人也只知道她姓柳,都管她叫柳三娘,旁的也问不出什么。
老妇似乎对自己的过去不愿提及。
但是偶尔她会和北边的绵州互通信件,多半是那边来信,老妇很久才回一封。
老妇深深地叹了口气,“利州知府问斩,想必是贪污大案已经盖棺定论。”
叶菘蓝一边准备烫锅,一边问道:“我不懂,师父。历朝历代在刚成立时都不会这么大刀阔斧,齐贵妃之流的残党还在虎视眈眈,天子怎么会...”
“他正年轻,手里有足够的军权,整个北大营都是他的刀。昏君留下的窟窿太多了,如果不是雷霆手腕,朝廷难以运作。”
“可是...”叶菘蓝顿了顿,道:“百姓呢?城门失火鱼能安生吗?”
老妇慈爱地笑了笑,伸手摸向她头上的红绒花,“那你可曾听闻各地有兴起的叛乱吗?”
叶菘蓝咂咂嘴,佩服这个才二十二岁的皇帝,不到十八岁登基,顶着内忧外患短短四年就把恒国握在手里了。
乾州大概在后世四川的位置,恒朝是架空的历史背景,眼下也没有整个国土的舆图,她也不确定。
如今大恒四年,在皇帝的默许下,战乱之后各地厚积薄发纷纷发展经济。
吴兴宝穿越过来的条件不错,世代经商家底雄厚,唯一的缺点就是商户的身份很难改变。
恒国并不重农抑商,但是商人的地位仅仅比历史上那些朝代稍微好一点而已,所谓的经济发展也是鼓励百姓租地买地。
而且古代的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的思想,而儒家强调的便有“俭”这一说,“奢”是为人所摒弃的。
同时老百姓也是一种小富即安的思想,只求全家能吃饱饭,大富大贵只在梦里。
即使是科技更发达的21世纪,仍有人在为生计发愁,更何况现在的时空,很多的百姓还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偶尔还能见到卖女儿给富贵人家当下人的。
商户再有钱,也会被达官显贵看不起,商人想把钱变成权是非常困难的。
叶菘蓝记在老妇名下,是良籍,也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她虽然实际上入股吴兴宝的商会,但是对外只是他的助手,所以并没有入商籍。
俩人老乡和老乡,还是生死之交,关系日渐深厚,吴兴宝甚至起过把他五岁的儿子给叶菘蓝当童养夫的念头。
叶菘蓝是八岁那年遇到吴兴宝的,当时乾州城里贼匪四起,他家里当然被盯上了,吴兴宝被人砍伤,让老妇救治回来,从那之后叶菘蓝跟他一个出点子,另一个出面实施。
师徒俩饭后在院子的树底下坐摇椅,叶菘蓝嗑瓜子,老妇在给她补衣服。
虽然手里的钱买新衣服绰绰有余,但是她俩都喜欢穿旧衣服,一来穿久了更舒适贴身,二来...尤其是叶菘蓝,旧衣服方便她出门做事。
正在聊天呢,巷子里头有人敲着锣跑了过去,嘴里还喊着:“各家注意各家注意!咱这儿来了一伙贼匪专门抢劫杀人!请各家警惕生面孔!发现异常即刻禀报衙门官府!”
老妇当即道:“若是没有必要,你最近别去商会了。”
“行,我明天先去一趟把手里的事情结一下,再跟他当面说。对了,要不要买条狗?咱俩孤女寡母的,院子里有狗夜里也安全点。”
老妇点点她的鼻子,笑了笑,“小滑头,早就想养狗,可算让你找到借口了。”
叶菘蓝狡黠一笑,说:“那您是同意了?咱们养什么颜色的?我觉得土黄色就挺好,但是黑色紧脏,省的总是给他洗澡。”
“那就看你喜欢吧,不过,这狗得你照顾,我依旧负责骡子。”
“好吧好吧,我来就我来。”
于是第二日天一亮,叶菘蓝就径直去了商会,没想到吴兴宝不在,她跟商会里其他人又打了会麻将,提前下班了。
买狗当然得去狗市,城镇的交易市场就有一个很大的狗市,但是一般卖的狗都不便宜,新手还容易被坑。
她也不用买专门培育的狗,对品相没什么要求,性格好被驯化过的就挺不错。所以叶菘蓝没去狗市,反而转道去了衙门。
乾州城的衙门在城东,离商会不算远,她路上买了一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