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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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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关系之后,这个称呼似乎变得莫名美好起来。

覃田是余之星的粉丝,从很早很早的时候就是了,久到似乎那个时候他都不叫余之星。

覃田目前是准研一生,他们正是热恋期,余之星情况特殊,要见面大多数都是覃田去他工作的地方。

因为交通的原因,B市比老家方便些,确认关系之后,覃田干脆在学校附近和别人合租了房子,方便去看他,也可以准备毕业论文答辩和研究生复试那一堆事,一举几得。

除了升学,这个阶段覃田还有个“工作”就是写书,可以叫网文作家,也可以叫写小说,通俗点理解就是编故事的。

写书算是她除了余之星以外的唯一爱好,从大一到现在,成绩还不错能以此为生。

余之星沉默片刻后,轻轻的叹了声,唇角微挑,一字一句:“覃田,你的主业丢不了,他不敢丢,你不知道吗?”

覃田心头微顿,她明白他的话,余之星是覃田的,这辈子都不会在改变了。

这种意思,甚至更露骨的话,他也说过了。

深深吸口气,她笑着回:“嗯,知道,他不会丢。”

……

余之星是现在覃田的一切,几乎可以说胜过一切的一切。

如果说以前,余之星只是覃田十七岁生命的一盏灯,那么现在,他就是她往后余生中的续命药。

没有得到过,所有不成有过奢望,但如果曾经拥有,就决计难以放下。

从前,余之星是天上的太阳月亮星星,他和她是山和海的距离,看似近在眼前,却连他的衣角都难以触摸。

如今,即便余之星是一株天山雪莲,她也能摸着、能拉着、能吻住。

这样的余之星,覃田又怎舍得放下。

人都是自私的,尤其是面对自己愿意用一切来喜欢的人。

八个月前,覃田放国庆大假,她那段时间没什么事做,就想着回家去过节。

回去后,闲着无聊又去她二妈开的轻食快餐店帮忙。

覃田父母在她十岁那年车祸去世了,她是爷爷婆婆养大成人,父辈都是普通人,那个时候也是刚刚准备出去闯些名堂,并没留下什么可观的积蓄。

他们出事后,便只有爷爷婆婆养她,也真的是他们在养她。

她父母是酒驾车祸去世,幸运的是并没有牵扯到无辜的人,是自己撞在路边的花圃台上,具体情况,覃田不清楚。

十岁左右的乡下孩子,早已经开始懂是非了,覃田不恨父母,但也不是特别想他们。

比起其他苦难家庭的孩子,她是幸运的,没了父母还有爷爷婆婆,还有个二爸,她还算是有个家。

二爸二妈有一儿一女,覃利、覃俊,一个比覃田小三岁,另一个小四岁。

现代社会,如果可以大家应该都会愿意选择外卖这一发明物。

覃田是南方人,家在一小镇上,虽不是什么封闭落后的小镇,但位置也算是郊区,进城也要20分钟左右,镇上没几个正儿八经的外卖骑手。

但为了顺应这个时代的发展,几乎镇上的餐馆、饭店,都会倚靠外卖平台的线上点单技术进行接单,然后由店里自行配送。

她家也不例外,平时都是她二爸送,放假了就让她小弟送,但这次国庆他们都去舅舅家玩了 ,覃田本也该和他们一起去,但最终她还是找了个理由没去。

她虽然随着覃利和覃俊叫二妈娘家人,可终究是隔了几层,她脸皮薄。

二爸这几天临时有事没办法送,覃田反正也没事,就想着接下这个活儿。

她记得,前一天刚下过蒙蒙细雨,所以那天天气变得极好,晴空万里,乌龟壳一样的云朵一层一层的铺满了天空。

那天是她第三次见到余之星,距离上次见他快大半年了,她惊了,甚至可以说被吓到了。

不是因为近距离见着,只存在在摄像头里的人惊喜到不知道说什么。

而是她惊于,她那天所见到的余之星,不是她“曾”见到的余之星,也不同于5年前的“见到”。

余之星眼里的烦躁、不满,甚至是明显的厌恶,都清晰可见。

甚至,“暴躁易怒、蛮横无理、孤傲冷漠”这些从不曾出现在他身上的形容词,覃田竟觉得没有错。

余之星半年前举办了个人的第一场演唱会,在B市,覃田大学所在的城市,她大三下学期。

她自然是去了属于他们之间的第一场演唱会。

但因为她是第一次看演唱会,不太明白流程,又因为学校、学业几方都要顾着,也没想那么复杂,以为就是抢票就行。

在官网上没抢着票的那一刻,她的心情用天崩地裂来形容都不为过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迷茫的像是个孩子。

最后的最后,她用VIP的价钱,买了前排后边的位置,而且还是在黄牛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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