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老七离开后,付晓曦才想起自己“上洗手间”已经上很久了,大表哥肯定等着急了,于是匆匆赶回洗手间灵魂归位。
出来时经过那家羊肉店,估计是有人报了警,先前被饿死鬼塞羊肉灌肠的那个服务员抽抽噎噎地在做笔录。
那个被饿死鬼附体的中年男子已经醒了,捂着大肚子一边哀嚎,一边被人抬上车。看来是要送去医院。
付晓曦回到自己就餐的那家餐厅,张安还在座位上,一脸着急。见到付晓曦回来之后关切问道:“去那么久,是吃坏肚子了吗?”
“没有,就是在隔壁看了会热闹。”付晓曦没说谎,刚刚她确实是看热闹了。
张安往羊肉店的方向看了一下:“以后这种热闹还是少凑为妙,要是不小心被伤到了咋办?”
付晓曦化身乖宝宝:“知道了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的。”
张安这才满意。
当天夜里,老七又来了,瘫坐在付晓曦平时看店的椅子上:“那饿死鬼招了,它就是前些天在路边遇到个喝得醉醺醺的穷光蛋,然后趁机与那穷光蛋达成协议:它帮那穷光蛋弄到钱,那穷光蛋分他一半的身体控制权。”
世上竟还有这样的人?为了钱竟能跟孤魂野鬼达成协议?付晓曦觉得不可思议。
虽说她当初也跟孟婆签了合同,现在还跟老七一起合力抓鬼,但孟婆跟老七都是地府里面有编制的,跟这些孤魂野鬼不一样,而且她也没干坏事。
“据那个饿死鬼交待,它附在那个穷光蛋身体的时候偷了好些钱呢!回头你看看咋办吧!”
大部分人被鬼附身的时候,自己是失去身体控制权的,但那中年男子肯定也知道饿死鬼盗窃的事,而且也用了那些不义之财,所以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事... ...”付晓曦完全没经验:“要不,七爷你给警察叔叔拖个梦,就说是饿死鬼在阳间作恶,那男子也是知道的,至于怎么办那就看警察叔叔的了。”
“你咋不去?”孟婆也是能托梦的。
“这你就不懂了,”付晓曦两只手往老七身上比划了下:“你这身行头,人家一看就很有说服力。”
老七一脸为难:“这... ...托梦可是很费精力的... ...而且这是你们阳间的事,我一个阴间无常做不合适。”
付晓曦没好气地叹口气,竖起食指:“这个数,不能再多了。”
老七摆摆手:“这次真不行。”
阳间的警察个个都一身正气,给他们托梦比给普通人托梦耗费的精力多好几倍,如此得不偿失的事情他才不干。
“那鬼有没有交代他们在哪里作案?”老七不愿意帮忙,付晓曦只能考虑自己来。
“据说就在这一带,偷了好多家呢!”
付晓曦这下想起来了,前两天周奶奶曾提起附近好多店铺被盗。
有饿死鬼帮忙,也难怪那中年男子能屡次得手,还不被人发现。
第二天,付晓曦一早就来到隔壁老王家里。
老王家的女儿王可正在吃早餐。知道付晓曦是来找自己的,王可咽下嘴里的食物问:“晓曦是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最近附近的不是好些店铺被盗吗?我这好像有点线索。”
王可当下把手中的筷子往桌上一拍,站了起来,惊呼:“真的?”
这几天因为附近一连发生的盗窃案,影响极坏,区公安局成立了专案小组,王可是小组成员之一,连续好几天的加班,她的黑眼圈重得跟戴了墨镜一样。
最让王可气愤的是,忙活那么多天,一点收获都没有。此刻听到付晓曦说有线索,她怎么能不激动?
付晓曦示意王可不用激动,然后说道:“是这样的,前几天晚上我从地铁口那边回来,看到一个男的,当时他衣衫褴褛,看着非常落魄;可是我昨晚在星河湾附近的餐厅吃饭的时候,又遇到他了。当时他在一家羊肉店里面就餐,穿一身看着很贵的西装,而且脖子上还戴着一根很粗的金项链。”
虽然老七已经表明那个男人就是盗窃的人,但付晓曦没有实际的证据,也不好把话说死。
可王可是谁?是在公安局上了几年班的资深警员,马上就发现了其中疑点:“前几天衣衫褴褛,昨天晚上穿金戴银,短短几天反差如此大,其中必有内情。晓曦,你还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吗?”
付晓曦努力回忆那中年男子的样子:“记是记得的,不过他昨天在那家羊肉店里面闹事,后来他好像被人送到医院去了,或许你可以去医院查一下。”
“昨晚在星河湾附近的羊肉店闹事,还送到医院了?”王可思索了一下:“那我知道了,晓曦,你要是不介意的话,跟我回局里做个笔录吧!”
警员办案是要根据流程走的,这一点付晓曦也知道,自然没有拒绝。
做笔录的速度很快,付晓曦从公安局出来的时候,才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