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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眼神中,应隐忽然感到了一阵危险。 她知道自己脸红了,垂下的眼睫中掩着心慌意乱,将香槟杯往一旁圆几上一放,“我、我不跟你聊了。” 淡金色的酒液在细长的杯壁上来回晃了一晃,泼洒出来,一股甜香在这花房暖室中溢开。 商邵完全没有留她,随她心意来去,说了声“好”,并绅士地询问是否需要为她引路。 应隐摇摇头,却也一时半会没急着走,垂着颈,偏着脸,纤细的手抚着裸在外面的臂膀,问:“你干嘛要用那种眼神看我?” 尚有婴儿肥尚未褪去的少女,羞赧、难堪与好奇一起涌上面颊时,让她的腮边染上粉。水晶灯的灯会像倾倒在玻璃杯的酒液,使她的脸庞也有一股浸在醉意里的朦胧。 商邵倒被她问得不解:“什么眼神?” 他只是做回了一次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属于自己的眼神与记者先生的是那么微妙不同,毫无折衷的,拥有穿透的力量。 应隐不说话。如果是十年后的她,一眼就能分辨一个人的阶级地位出身用度,但现在她不懂。她所见识过的有钱人,不过是私立高中被迈巴赫白手套接送的同学。十年后的她,也远比此时此刻更懂得和男人周旋,玩一些猎物与诱捕的游戏,懂得什么男人是危险的。 现在的她,只能困惑地问:“你真的是记者吗?你跟我见过的所有记者都不同。” 眼前的男人倚窗台而立,背后的丰字格玻璃窗外,都灵的冬夜又飘起了细雪。 “也许下一次再见,就不是了。”他说。 事实证明,话还是说早了。隔了一天,接到她电话、邀请他一起逛一逛都灵时,想拒绝的话到了嘴边,莫名又变成了“好”。 康叔随他在都灵住了一个多月,将他的生活起居料理得很妥帖,也深知他的出行习惯——简单来说,就是能不出去,就不出去。 以康叔的眼光来看,意大利北部的冬天并不比英国难熬,但商邵显然厚此薄彼,对都灵展现出了极其稀薄的耐心和兴趣。除了必要的应酬、考察、商务洽谈,他算得上是深居简出,比起出门,他更钟意坐在奢华公寓式酒店的壁炉旁,一边喝茶一边翻书。 听他接完电话,康叔已经心有灵犀地取下了他出门的行头——一身熨烫笔挺的西服三件套、一条孔雀绿的领带、一副小羊皮手套,以及,一盒南美单独定制的香烟。 商邵一边解着睡袍的束带,一边瞥了眼衣物,忽然问:“她会觉得我几岁?” “她”。 康叔的恭敬有限,剩下的全是揶揄,话里有话说:“看来今天也是心血来潮。” 商邵套上衬衣,吩咐道:“换件针织衫。” 过了会儿,康叔从衣帽间去而复返,一左一右手上各一叠柔软织物:“黑色有气质但稍显冷肃,浅绿色儒雅但平易近人,既然是那位心血来潮的姑娘,鉴于她才十七岁,也许欣赏不了黑色的你,我更推荐浅绿色的。” 商邵乜他一眼,唱反调:“黑色的。” “Well.”康叔耸了下肩。 在找人攥写泰晤士报刊文时,康叔已经查看了《漂花》的资料,并买了票、观了影。女主角的美丽清澈让人印象深刻,得知进组时她还尚未满十七岁,更让他惊叹、沉默。惊叹于她的天赋,沉默于她的大胆。她在电影里的表现无疑会让她在意大利所向披靡——因为这正是他们文化里所向往、赞美的女性,但回了国,这路却并不好走。 “要不要让礼宾帮你备一束花?”康叔撑着大衣恭候在侧,看着镜中正在打领带的男人。 “为什么?” “追求和约会的话……” 商邵真受不了他的上心,冷静地打断道:“你怎么会觉得,我对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感兴趣?” “这很正常,无可厚非。” 商邵套上大衣,垂首戴上羊皮手套:“我对一眼看到头的细路妹,确实没兴趣。” 康叔便不再揶揄了。的确,从没人知道商邵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在剑桥经过的“考验”太多了,一重又一重,盘丝洞里妖仙各异风情万千,但他在最血气方刚的年纪目不斜视。 “少抽点烟。”送大少爷出门,康叔最终只关照了这一句。 为了符合记者身份,商邵只能打车前往目的地。到得早了些,在街角的咖啡屋前等了十分钟,才见有人穿过街道小跑而来。 他其实不确定那是应隐。 她穿了一件极其普通的白色长款羽绒服,头发高高地绑了个丸子头,一条驼色羊绒围巾绕颈三圈后,打一个很随意的结。 但冲她直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