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陈年旧案
将十份鸡汤收进置物篮,文舒简单的梳洗一番,便出门赶往相府。 虽然秦培昨天说了让她在家等,可她哪里等的住,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相府等消息。 系统才升级到百分之五十,她在家待着也没用。 文舒赶到相府时,皇宫里早朝已经开始了。 宣政殿内,殿头官刚喝完‘有事出班早奏,无事卷帘退朝’,就见左边的班部里走出来一位御史。 “陛下,臣有本启秦。” “讲。”赵端高坐御前,还有些没睡醒。 “臣要弹劾刑部待郎窦广山,私掳平民,罔顾法纪。” “哦,竟有此事。” 窦广山立马反驳:“回陛下,臣抓的并不是平民,而是一个凶杀案的案犯。” “既是案犯,可经了开封府,可有认罪画押书?”陈御史不依不饶。 “那是当然。” 见对方真从袖子里掏出一卷案卷,陈御史不由的皱了眉。 人群中的秦培也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卷宗呈到御前,赵端翻了翻,疑惑道:“怎么是十七年前的?” “正是。”窦广山回道:“臣抓的正是十七年的凶杀案案犯。” “究竟是怎么回事?”赵端来了兴趣,“难道十七年前此人逃脱了?” “并未,而是当时的县官徇私枉法,未判他死刑。” “哦,难道此人是县官的亲戚,你详细讲讲。” 其实事件的经过,他面前的卷宗上都有。但他是官家,自持身份,此时又是朝议,也得有一人把经过说出来,让众臣都听听。 窦广山自无不应,把案件经过大概讲述了一遍。 就是十七年前,福州发生的一件凶杀案,一名农家小子因妹妹被当地富绅糟蹋,而奋起杀了富绅的事。 这案件本也没有拿到朝堂上来对峙的必要,毕竟杀人偿命,律法所定。 问题出就出在,当时断这案的县官并没有将案犯杀头或判绞刑,而是免除死刑,将他发配去了钱塘。 “犯下此等大罪,不说杀头,竟还发配去了钱塘富庶之地,实在是不该。” “是啊,也不知是哪个昏官判出来的案。” “...........” 朝堂上议论纷纷,大多都指责当时的县官断案不清,徇私舞弊。 秦培听得眼睛直跳,因为那位官员就是他! “不知秦参政可还记得这件事?”窦广山已经望了过来。 “自然记得。” 不仅记得,而且这个案件还改变了很多事,以至于如今对那名案犯的名字都还记忆犹新。 十七年前,他初次为官,任福州罗源县县令,这桩案子是他任满快要离职时判的案子。 死者是钱塘县一个小有名气的富商,被人杀害后,家属要求重罚凶手,判处死刑。 原本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可他过堂后却发现案件中还有一个受害者,凶手的妹妹。 她因为被富商糟蹋,不忍受辱,选择了投河自杀。凶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愤起杀了富商。 判凶手死罪很简单,但考虑到他妹妹是受害者,而富商所行也触犯到律法,算不得无辜,先按了下来。 其实富商糟蹋的女子不止凶手妹妹一个人,早在案件发生以前,他就多次听闻过那名富商的不义之举。 只是当时被他糟蹋过的女子,碍于名声都没有勇气报官。官府又素来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惯例,便一直无法将他定罪。 他当时能做的,最多也只能在商税这块卡卡他,其它的....... 直到这起案件的发生。 秦培觉得机会总算来了,他终于可以为百姓除去这颗毒瘤了! 最后,他以凶手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且主动自首认罪的态度良好为由,免除其死罪,将他发配钱塘服役。 当时钱塘正在修堤,缺乏大量民工和劳役,他觉得这个判决很合理。 堂下的百姓也觉得很合理,连声赞好。奈何家属不同意,依旧提出严惩凶手,判处死刑。 他们在钱塘经营多年,与官府之人也常有往来,他们一发声,立时便有多名小吏上前说情,甚至最后连县尉也站到了他们那边。 他当时年轻气盛,觉得富商死有余辜,这帮子人却因为收了人家的好处而罔顾人情理法,心下大怒,坚持原判。 并且即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