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血腥
见明依依要走,张逢春忍不住喊道:“孟……少当家,你既有本事救我,为何不救左相大人?” 明依依头也不回:“因为我不想救!” 这回轮到张逢春在风中凌乱了:“玉梅的妹妹,居然是这么狠绝,这么肆意妄为不计后果的么?她姐姐可是个十分谨慎,又很会替别人着想的人……” 他不知道的是,若是在京城,左相大人权倾朝野,明依依大概也不会明着得罪他。可此处身处江湖之远,章明瑞被磨去爪牙,威风不再,也就是死要面子不肯低头罢了。明依依是连客套都懒得装了,一点面子都不再给他。 程万里笑道:“嘿嘿,章明瑞这只老狐狸,哪有死得那么容易?刚好和晏菁这狐媚子搅在一起,说不定还臭味相投呢。” 另一边,明依依先是动用了她专用的密折通道,打上最高级别的加急印记,将漓城的消息传往京城。然后,她秘密前往了“黄金”的联络据点。 燕不归的密探都是单线联系,“黄金”是她唯一的联络人,漓城出了那么大的事,“黄金”都没来找她,十有八九是出事了。 明依依担心之前与“黄金”见面的那渔夫小屋已经不安全,没有贸然进入,而是远远地将马和长枪藏入密林,再悄悄潜到附近。 当她看见小屋门旁边挂着的那件蓑衣时,心不由地“咯噔”跳了一下。 “晴天斗笠雨天蓑衣”,这是一个暗号。 原来,两人约定,若是平安无事,“黄金”会在门口挂一个斗笠,若是有危险,则会挂上蓑衣。 此时挂上的是蓑衣,看来“黄金”果然出事了。 明依依在附近巡了一圈,果然发现了附近的草丛和树林中各有一处暗哨在盯梢,于是暗中点了那两人的穴,将他们藏了起来。 感觉两人身上有毒物的气息,于是搜了他们的身,在两人心脏的位置各发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青黑色刺青,绘成响尾蛇的图案。 明依依还发现,那不是一个普通的刺青。配制刺青的药水中混有十分霸道的毒药,这是一个“毒刺青”。 带着这种刺青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需服用压制毒性的药物,否则很快就会毒发身亡。而刺在心脏这个位置,这两人每隔十天就需服一次解药,而即便一直能够服药,也顶多能活个三到五年。 明依依看到,其中一人眉心已经开始出现黑气,刺青附近皮肤红肿溃烂,这是毒性开始压制不住,失控外泄的征兆。此人怕是只有一个月可活了。 明依依忙了一早上,早已饥肠辘辘,在这两人身上找到些干粮,便不客气地吃了。 “这两人留着或许还可以审一审,看能不能打听到些什么消息。”明依依这么想着,就先将这两人丢下不管。 她再来回巡了一遍,确认附近再没有盯梢的暗哨,才“嗖”的一声窜进了渔人小屋。 明依依一进屋,便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