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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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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默双手揣在袖筒里,后背顶开皮帘子,身子一旋,走进食肆。

草原昼夜温差大,这阵太阳还矮,清早的秋风跟小刀尖似的,刮得脸皮疼,羊皮夹袍都有点搪不住。

屋子中心,火塘里烧着炭条,弥散开暖意。

时辰尚早,六张桌只坐了一位客,皮帘子一动,她的眼帘也一撩,又放下,继续舀起一勺炒米,咯吱咯吱嚼。另一个盛着奶的粗瓷碗旁边,搁着一把寒酸的铁刀。

谢默朝她走过去,在她对面凳子坐下,手从袖子里抽出来,拿起那碟炒米,哗地洒进奶碗里。金黄粒粒,衬着雪白凝脂。

女刀客抬头看了他一眼。谢默笑一笑,“炒米不是这么干吃的,要拌在奶嚼口里。你再尝尝。”

那女子低头又舀了一勺带炒米的奶嚼口,放进嘴里,漠然咀嚼,也没露出享受美食的表情。

谢默慢慢把手拢回袖筒里,道:“我叫谢默。怎么称呼?”

女刀客头也不抬地道:“徐末。”

谢默来了兴趣:“侠女您是哪个末?”

“穷途末路的末。”

这时食肆主人过来,在谢默肩头拍拍,显然与他相熟。谢默朝他一笑,说了两句蒙语。

主人去了再回,给他拿来一碗马奶酒。谢默以几乎是温柔的眼神看着它,一手端起来,往嘴里倒。

徐末的目光落到那只手上。

谢默的手瘦长,皮肤虽然跟脸皮一样晒得发黑,但指甲一枚枚都修剪得短而整齐,缝隙里干干净净,一点泥垢也无,这手在草原上的粗人堆里,简直像黑炭筐里的白棉球一样罕见。

——只有用剑或用刀的高手,才会这样珍惜自己的手,但这个谢默明明没什么武功。

她只看见了那一眼,谢默咕噜喝了一大口酒,两腮鼓起,手快速缩回袖子里。他眯起眼,两腮一点点瘪下去,喉结一下下动。

她皱眉道:“你早晨就开始喝酒?”

谢默暂时没答,等嘴里的酒都落了肚,才开口:“这蔬方,酒不是酒,是药。喝点手脚暖和,也能少疼一点。”

徐末低下头用大铁勺刮碗底的奶糊,笃笃有声。

她把最后一勺奶嚼口抿进嘴里,“路上不能喝酒。”

谢默愣了愣,断然拒绝:“那我不走了。你上旁边那房子,去找大锅头,把银子退给他。”

徐末抬头看他,似乎在估量万一此人发酒疯,自己能不能压得住,她思忖一阵,改口:“喝多少、什么时候喝,听我的。”

谢默松一口气,“每天不能少于三两。”

“一两。”

“二两。”

“一两半。”徐末淡淡,“你可以自己掺半两水。”

“路上花费,老荣已经付给你了,酒钱你出。”

“我出。”

谢默叹口气,皱眉一点头,拿起桌上酒碗咕嘟嘟往嘴里灌了一气。

铁勺叮地一声躺倒在碗里,徐末推开那个干净得像洗过的碗,拿起桌上的刀,“我去上鞍子。你也去带你的马,到马厩来跟我会合。”

谢默却道:“我不骑马,你也不骑。”他笑一笑,“装送了一架马车,就在外面。”

徐末有点惊异,也有点不悦,一张少女样的脸陡然冷了起来,“昨日谈价钱的时候怎的不说?驾车要慢很多,危险也会增加。你既是马队领哨,为什么不能骑马走?”

谢默的手指在酒碗边沿滑了半圈,落下去,那只颀长干净的手,搁在泛着油垢污光的黑桌面上,像不属于此处的一样装饰品。

他平静地望进徐末的眼睛里,露出一个苦笑,“若还骑得动马,你以为我会回家乡么?”

徐末瞧着他。

也是,草原上的事一句两句说不清楚。

她慢慢又软了些,“以后这种事,早些告诉我。”

“好。”他一口喝干了碗中酒,把碗往前一推,“你去付账。这碗也算你的。”

马车是八成新的竹篾棚子车,里头铺了两层羊毛褥子,还备了一套新净的袍子和羊羔皮帽。

拉车的则是上好的南番马,栗色毛片,腿健胸阔,驮着挽具站着,乖驯地低垂长睫,并不知道自己即将离开故乡,去到遥远的江南,很可能再也不能回来。

徐末自己的马,还不如这匹南番马好——

——她的马跟刀一样也是便宜货,丢了卖了,都不心疼。她很容易就寻到买主,卖了马,又从买马人手中买了张地图。

她坐在马车的驭夫座板上,一边等待谢默,一边研究地图。如果驾车,一些骑马能通行的小道就走不得,要绕路。

此际太阳升得一杆高,许多牧民已骑马出发,由牧犬前后夹辅,驱着羊群上草场。

羊叫,狗吠,马嘶,人唿哨,一时热闹起来。

远远地,谢默半垂着头走回来,腰间骨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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