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尝试着收复野狼
> 饿急了眼的时候,也保不齐会对人类造成巨大的伤害。 狩猎队以前,出去打猎的时候,曾经也遇到过两次山猫前来袭扰。 要不是狩猎队里的三世急中生智,拔出短火铳朝天开了一枪,把山猫给吓跑了的话。 估计狩猎队里的那个叫猴子的家伙,就已经变成了一只死猴子了... 带着3只狼崽,罗旋回到了小木屋中,开始生火做饭。 至于对付野狼群的事情,罗旋则准备明天再着手去进行。 只是现在, 罗旋心里有点拿不准的是:到底是把狩猎队调集过来,将这群野狼彻底围歼好呢? 还是将这个野狼群,给完整的保留下来更合适一些? 两种选择,各有利弊。 如果将整个野狼群,都连窝端掉的话,那以后小木屋附近的安全性,就会得到极大的保障。 可那样一来, 没有狼群的威慑之后,有可能会有更多饿急了眼的社员们,就敢往这深山老林里钻。 如果狼群得以保留的话。 这也是一道护卫小木屋一带,最为有效的安全屏障了。 想来想去,罗旋还是觉得四条腿的好对付,而两条腿的则更为可怕一些。 所以至少在目前,罗旋还是倾向于让狼群继续存在。 可要想将狼群保留下来,还要让它们,不能对隐居于此的陈晓端母亲,造成实质性威胁的话。 那就必须要将整个狼群,给收服了才行! 要想达到这个目标,就只能把3只狼崽放出去,让他们去找狼王决斗,以争到狼王之位。 3只狼崽虽说身强力壮、有勇有谋,可严重缺乏搏斗经验的它们,到底是不是狼王的对手? 这还是两说。 那自己到底要不要,出手帮助那3只野狼崽仔,去获得整个狼群的统治地位呢? 狼群里争夺狼王之位,其实规则也很简单: 狼王会独自面对自己的挑战者,而其他的野狼在这个时候,则会选择观望。 谁赢了,它们就跟着谁混。 没有所谓的忠诚不忠诚。 胜者为王。 败者则被驱逐出狼群,成为一匹游荡于森林深处的孤狼。 自己觅食自己吃,哪天老的动不了了,那匹狼就会找一个山崖往下跳。 或者是找一个避风处,躺下来,静静的等死... 一般情况下,狼群里面进行狼王之争的时候,别的野狼是不会上去帮忙的。 而作为一个不守野兽界规则的人类,罗旋则可以等到它们干架的时候。 在暗中给上那只狼王一枪。 自己的枪法到底好不好,到底是先打枪、后画圈圈? 还是朝着圆靶上面开枪,至少也能弄个九环? 这件事情,只有罗旋自己才知道。 自己练习了这么久的道家功法,目力过人、臂力也是不小。 而且现在的罗旋,对于如何调整呼吸、稳定脉搏也是颇有心得。 再加上用大量的子弹,在深山老林里练习一阵子。 哪有练不出来一手好枪法的道理! 吃完饭, 罗旋躺在简易的木床上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顺其自然、把3只狼崽都放出去。 由它们去找狼王,好好斗上一斗吧! 毕竟,狼就应该有个狼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