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雨一直下,天色也逐渐发暗,气温越来越低。
闵慧莲出门的时候走的急,本想着给陆成功送了饭就两人一起回来,所以她也没穿外套,现在在外面等了那么久,早就浑身冻透了,但她的表情依旧十分平静。
终于,等到远处的树林只能看到漆黑的剪影,等到天空已经彻底被乌黑的云彩盖住,等到村民们的房屋都亮起灯的时候,雨才停了。
周围的土浸满了水,变得脏兮兮的,泥水浸透了闵慧莲的鞋子,沾脏了她的裤腿,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水和土混合的气味。
她打开保温盒,用勺子大口大口地扒着保温盒里面的饭菜。眼睛睁得大的吓人,她每一口都咀嚼的十分用力,咬肌一起一伏,恨不得把牙齿都咬碎。
两个人从单位楼里出来了,走在前面的是个小女孩,她个子不高,背着粉红色的小书包,一蹦一跳的,看上去很开心。
陆成功跟在她后面,面上带笑,那是闵慧莲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发自内心的爽朗的笑容。
原来,自己那个总是冷冰冰,总是一脸淡然没有欲望的老公,也是可以笑成这副样子的吗?
闵慧莲一边往嘴里扒着饭菜,一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两个。她甚至忘记了眨眼,眼睛酸涩的冒出了血丝。
天色很晚,她看不到那女孩的长相,却能看出来,女孩穿的是小学生的校服。
最后一口饭吃完了。冰冷的像是今晚的雨。
晚上,闵慧莲回家很晚。等她到家的时候,陆成功已经自己温好了剩饭吃了,正坐在床上看书。
他看到妻子头发凌乱,裤腿鞋子脏兮兮的样子,眉头皱了起来,眼里闪过明显的不悦。问道:“你去哪里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他的语气并没有指责的意思,但也听不出担忧,仿佛仅仅闵慧莲回来晚了是一件与平时不太一样的行为,所以他随口问了一句。
闵慧莲淡淡道:“玲姐的婆婆病了,她自己一个人伺候不过来,过去帮了个忙。”
陆成功点点头,也没继续问。
晚上,闵慧莲和陆成功躺在一张床上,闵慧莲背对着他睡觉,脑子不受自己控制一般,总是想到白天里自己看到的那一幕。
陆成功怎么会是这样一个人呢?
她甚至都说服自己如果只是简简单单的出轨,自己权当作不知道就好了。可他为什么偏偏要碰一个小女孩?那可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学生啊,陆成功难道不觉得恶心吗?
为什么身边的人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还是说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他在结婚前就这么恶心,那她到底是有多么不幸,才嫁给了这么一个恶心的人?可如果是他结婚后才变得那么变态,这是不是意味着,是因为陆成功对自己不满意,所以才做出来那么下流的事情并以此为乐?
闵慧莲简直不敢想。这两种情况她都无法接受。
但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现在嫁给了陆成功,丈夫便是她的天她的地,她能够依靠的也只有这么一个人,所以,无论真相究竟怎样,于她而言都不重要了。她只能默默帮丈夫瞒着,和他一起过下去。
人非草木,怎能做到无心?这种事情发生了一次,闵慧莲就没有办法不去关注,她开始在意陆成功的一举一动,甚至有时候会跟踪他。
果不其然,之前那些她从来没有在意过的细节,此刻都被一一戳开。
原来,他有时候下班后出门,说自己有公务没有处理完,要去加班,实际上是和女孩子一起在休息室里做那种事情。原来,他周末时说自己去隔壁村钓鱼,实际上是带着女孩去村里鲜有人至的荒郊野岭野战。原来,他说自己去城里帮母女俩买些东西,实际上是带女孩在县城里的小旅馆做的昏天黑地。
他甚至每次带的女生都是不一样的,有溪桥村的,有隔壁村子的,有镇上的,还有闵慧莲从来没有见过的。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这些女孩都很小,最小的看着不过十岁,而大的也就十四五岁罢了。
闵慧莲开始痛恨自己的蠢笨。都怪陆成功之前隐藏的太好了,并且戏做的很足,所以那么久以来她从来没有怀疑过。
他说出去钓鱼,回来的时候会捎来许多手指长的小鱼,让她做了给全家人补身子。他说去城里采买,除了闵慧莲所列出来的生活必需品,还会给母女两人带小礼物。所以,她从来都以为这是个有责任心,一心只有家庭的好男人!
她多么愚蠢,多么可笑啊。但可悲的是,即使如此,她也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和曾经的日子一样对陆成功好。为了在溪桥村继续活下去。
一眨眼的功夫,三年过去了。
尽管闵慧莲在发现陆成功的真面目后,痛苦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她本性是个懦弱又逆来顺受的女人,她把陆成功当成自己的天,自己人生的支柱。竟是从始至终什么都没有做。并且,她长期给自己洗脑,就这么洗着洗着,最后真的说服了自己,让自己觉得这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