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耳羹
口的袋子,“这个吧。”
叶泉单手一拎,五六斤的瓷坛被轻描淡写地提起来,塞进塑料袋里。要不是袋子一沉,看起来和拎张纸没什么两样。
李红云送到门口,看着还印着红彤彤大减价标语的塑料袋,不由得心情有些复杂。
不管是鬼还是大师……都还挺不一样的哈。
“不必送了。”叶泉转身,李红云隐约听见一声懒懒的哈欠。
等一家人关上门,乔军握住妻子的手,低声道,“小弟把娘接去住了,咱们这个月还沾着晦气,还要回老家,就算了。我想着后面也多去看看,尽尽心。爸妈离得也不远,带着闺女多回去看看姥姥姥爷也是应该的。就是回去的时候,做不了生意……”
“也没多少钱。”李红云嗔他一眼,听见女儿小声欢呼,瞬间转头,“刚刚是有客人在,你当你偷吃这事就完了?!”
李家鸡飞狗跳还在继续,叶泉拎着骨灰坛慢悠悠往店里走。
刚进门,俞素素就从后厨探出头,“老板你回来啦!咦?这是……”
俞素素好奇地打量着老鬼,“新、新的鬼啊?也是来应聘的员工……?”
“也许。你留下,还是去投胎?”叶泉弹了一下瓷坛,叫老鬼出来。
她斜靠着椅子,手肘搭上桌面,支起一边脸,像是瞬间被抽走了几根骨头,变成了懒洋洋晒着夕阳的咸鱼,连声音都漫不经心起来。
老鬼见店里还有只鬼,也是一惊。
听出两人话里的意思,又瞧见大堂布置分明是要做饭馆的,他顿时有了底气,向叶泉拱拱手,重新自我介绍。
“鄙姓陈,陈金宝,恰好也是个厨子,还算小有家财。大师带我离开,对我有恩,虽然现在这副样子也拿不了刀了,但为大师盯一下灶台,调个味还是行的。只求大师能看在手艺的份上,留我些日子,回家必有重谢。”
话说得谦虚,但听得出他对自己实力的自信。
别说,死了这些年没进过厨房,还真有点手痒。
“可以。”叶泉听着来了些兴趣。
好不好吃另说,听听过去的经验也挺有意思。
叶泉饶有兴趣地问:“你在骨灰被偷走之间,就逃过阴差搜寻滞留人间了。已经知道后果,不打算投胎,还惦记着回去看着你的儿孙后代?”
陈金宝脸色一苦。他确实是自己留下的。
儿孙在厨艺上实在天赋平平难以支撑家业,让他到死都放心不下。重孙女倒是有几分天赋,但那时他已经很老了,看不到重孙女出师上灶的时候。
家里的孩子们他自然也是惦记的,但死了十几年,后来来看他的时候越来越不走心,这两年被刨了坟都没发现。
估计后来的供品供是供了,但没几个人念着他,他没吃到的供奉不知道最后便宜了哪个孤魂野鬼。
陈金宝气久了也就看开了,“要不是大师,他们怕不是猴年马月才能发现我丢了。我现在就想等一等,看到那几个缺德的盗墓贼吃了报应,我就回我的墓里待着,安安心心去投胎。”
“那就这样吧。员工待遇统一,我也不亏待你,包吃包住,做得好另发工资,想买什么自己买。”叶泉拍了板,起身想起什么,顿了一下,“但你得换个样子,也不能露出死相吓人。应该会变形吧?”
陈金宝忙点头,“会的会的。”
鬼一般是死时模样,在人间待了这些年,他也不是白待的。做不到像传说里厉害的画皮鬼那样,换一张脸,变成过去自己的样子还是可以的。
鬼影变成阴风消失,一个二十多岁的圆脸青年重新出现,一笑起来,老迈时的和气就变成了几分讨喜。
“一起吃青团,没问题吧?”叶泉随意问道,手下动作却没有听取意见的意思。
走到后厨,从冰箱取出昨天多出来冻着的青团,深浓的青色像嫩叶般的艾叶发糕长到了盛夏,那抹浓绿极抢眼,团子们抱着鼓鼓肚子里的馅料,圆头圆脑地乖乖排好,放到笼屉上满满一屉。
一旁小火炖着的炖盅正咕嘟嘟小声冒着泡,去李家来回不到半小时,一旁炖盅里炖了两个多小时的银耳,等青团热了,正好炖到了时候。
泡发后的银耳去蒂撕成小块,加入枸杞和红枣,几粒去皮干桂圆,炖到黏稠,才有一盅满满胶质的银耳羹。
叶泉休息的大半年里不仅吃了好吃的,还专门走过几个产地,挑出最好的食材,去年秋天新打下来的新疆和田红枣就是其中之一。
皮薄肉厚的红枣去了小小的核,在炖盅里吸饱了水,香气比鲜枣更浓郁几分,浸得银耳的淡淡香味都多了几分厚重的枣香。即使还没加黄/冰糖,就已经透出丝丝缕缕的润甜。
陈金宝跟进厨房,虽然死后已经闻不到气味,多年的灶台经验却让他看见炖盅一角就眼前一亮。
“红枣银耳羹!就是这个味!春天喝一碗,滋补润肺,恰是时候。”陈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