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异同
会所时对程玺说的那句话:“大哥你错了,雪琛和路嘉欣不一样。她首先是一个独立的女人,其次才是我的妻子。她不需要和路嘉欣一样,把孩子当成成为程太太的筹码。
云收雨止,梁雪琛躺在程珏的手臂上,回过神后发现他一会儿抚摸她左手大拇指处的伤疤,一会儿又摸摸她无名指上的婚戒。
“雪琛,你很不喜欢戴首饰吗?没有手镯,没有吊坠,也没有耳环。”
梁雪琛一愣:“我没什么首饰,所以就没有戴首饰的习惯,无所谓喜欢不喜欢。”
要不是江美玲还在上海,她连婚戒也不想戴的,并不是说刻意避开什么,而是觉得她不适合佩戴任何饰物。
程珏没有继续纠缠,又问道:“这个伤疤,没有办法去掉吗?”
“这个伤疤,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没必要管它呀。怎么,知道是你害我留了疤之后,觉得愧疚吗?”
梁雪琛说得没错,原本只是很好奇这道细长的伤疤背后的故事,但前几天知道起因竟是自己的莽撞时,程珏无法忽视心中的愧疚。
在他的意识里,无论富贵与否,女孩儿都应该被家人好好保护着。受伤时那么疼的伤口,她怎能自己一个人承受。
“如果会让你愧疚的话,我就找时间去医院看看吧。”
她无所谓有没有这道疤。
“不管这道疤在不在,我的愧疚都得用一辈子来补偿了。我只是担心你看到这个伤疤会想起受伤时的痛,所以少一道疤痕自然是好一点的。”
梁雪琛笑出声:“如果看到一个疤痕就要想起过去的一点痛的话,我岂不是要痛死了?你放心,我从来不敢有那个矫情病。”
程珏从不过问起梁雪琛的过去,但程家自然早已将她的背景查了个底朝天。
他知道她的童年并不那么愉快,也懂得她的成长充满艰辛。可她从不愿意向他提及那些回忆,于是他就装作不知道。
但梁雪琛同样知道,既然韩祎清楚她大学四年里从未断领的贫困生补助,与她无话不谈的程珏又怎会不知道这些?更何况与江美玲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作为被资助生代表出席的晚宴上。
她知道他对她不堪的过去了如指掌,但她也装作不知道。
梁雪琛假装自己有一个普通的童年,从来都不需要为学费烦恼。她假装自己家庭和睦家人健康,从没经历过丧亲之痛。她假装自己的眼界和普通学生没什么不同,假装自己一直都知道上流社会的各种礼仪。
一直以来,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十分得体。
休息了一会儿,程珏披了睡袍起身。等再走回来时,手上多了一张樱花书签。
将樱花压干,外面过塑,就成了一个小小的书签。
梁雪琛不解地看着他:“这是什么?”
“算是我的赔礼道歉……去年一一告诉我,你最喜欢樱花。可是最近我们都太忙了,等昨天想起来去看一眼樱花的时候却过了花期。我觉得昨晚你似乎有些误会我的意思了。”
梁雪琛露出惊讶的表情,接过这张小小的普通的书签,她看到生命在这个透明书签中得以永恒。
她确实曾经告诉过室友们,她最喜欢樱花,也最羡慕樱花,因为樱花可以在最灿烂的时候凋零,凋零时不污不染,果断干净。
她的眼里升起雾气,原来昨天并不是他的一时兴起,而是他知道她也在期待花开一路。她突然有种被人稍微重视了的感觉,在他专注的眼神下,她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小透明。
“早上从大哥的会所出来,看到路边有家精致的小店,里面挂满了各种花朵制成的书签。我把樱花书签都买下来了,一共有39朵,其他的我放在书桌上了,都送给你。”
梁雪琛盯着樱花书签出神。
程珏变得有些小心,他突然意识到这些花再灿烂,都已经失去了生命。他露出紧张的神情,担心自己的心意再次被误解:“你不喜欢这些书签吗?”
“不……我很喜欢,谢谢。”梁雪琛轻轻抚上那一张书签,隔着塑封感受樱花曾经的灿烂。“但是其实我最喜欢的花不是樱花。”
因为自觉最喜欢的花太过卑微,她不想被人嘲笑,于是将有一些好感的樱花当做最喜欢的花。
“那你最喜欢什么花?”
“和你一样,我最喜欢太阳花。”当她发现他是如此大方地表现出对那个毫不起眼的花的偏爱时,才明白自己过于在乎外表的行为是那么的肤浅。
梁雪琛从床头柜里拿出程珏送给她的两条太阳花吊坠,一条上面有一朵花,一条上面有两朵,花蕊位置都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小钻石,花瓣则是铂金的。
她叹道:“但我喜欢的和你喜欢的理由不一样,所以我从来不敢告诉你我喜欢太阳花。去年你送我这条吊坠时,我还以为你用太阳花来形容我,是看轻了我。”
梁雪琛在太阳花身上看到了与自己相似的坚毅,她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