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园的骑兵队
“嗯——你知道威尔克斯家的人是怎样的。他们对音乐、书籍和风景有点神经质的偏好。母亲说那是因为他们的祖父来自弗吉尼亚,弗吉尼亚人非常看重这些事物。”
“他们爱怎样就怎样吧。只要给我一匹好马,一些好酒,一个好的女孩追求追求,一个坏的女孩玩乐玩乐,谁爱去欧洲谁去,我一点都不在意。
我们有必要去关心欧洲巡回表演吗?假如我们现在在欧洲,战争来临时我们无法回家怎么办?我宁愿去打仗,也不愿去欧洲!”
“我也是,任何时候都是这个想法……看,布伦!我知道我们可以去哪里吃晚饭了。我们骑马穿过沼泽地去阿贝尔的地方,告诉他我们四个人都已经回过家了,现在要准备进行训练。”
“好主意!“布伦兴奋地叫道。“我们可以听到所有关于军队的消息,找出他们最后定下来的制服颜色。”
“如果是祖阿夫式的短上衣红裤子,我就不会去那个部队。
这种衣服的样式颜色穿上去就像个娘们,穿着那种又难看又松松垮垮的红裤子,显得人又矮又胖,就像女人穿的红裙子。”
“我们要去文德先生那里吗?如果是,你可能就吃不到你们想要吃的东西了,”吉姆斯说。“他们的厨师死了,最近又买了一个新的。他们说新厨师做的饭很不错,还告诉我他是州里最棒的厨师,可是我一个在他们庄园的朋友告诉我新厨师做的饭难吃死了,见鬼的不知道该信谁。”
“他们为什么不再买一个好一点的厨师?”
“他们还能用得起更多更贵的人吗?”
吉姆斯的语气透着轻蔑。他虽是黑人,自己的社会地位是有保证的,因为塔尔顿家族拥有一百多个黑人奴隶,是个大种植园,他看不起小庄园的人或穷人。
人与人之间的等级观念,他看得比许多白人还重,与人打交道前先将各自的条件拿来比一比,穷人一律是垃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韭菜。
“你再说我就削你,”斯图恶狠狠地说道。难道你敢说亚伯也不行吗?虽然他很穷,但他不是垃圾,这个县没有比他更能干的人了,否则部队为什么选他当小队长?”
“我自己也没弄明白,”吉姆斯回答,他主人的不高兴并未让他感到不安。“在我看来,他们应该从有钱的绅士中选举军官,而不是沼泽地的穷人。”
“他一点都不差!你把他拿来和真正的白色垃圾,像特里那样的人比吗?亚伯虽然只是个小农场主,如果军队里的士兵们都能尊重他,选他为小队长,说明他非常聪明能干,你们这些黑人就不可以对他不敬,军队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人。”
这支骑兵队是在三个月前组织起来的,就是在乔治亚州从联邦脱离的那一天,从那以后,新兵们一直在期待着战争。
这个队伍尚未命名,并非想不出,而太多,每个人都热切地给这支队伍起了一个名字,都觉得自己起的名字最好,都不愿意放弃,就像每个人都对制服的颜色和款式有自己的想法一样。
“野猫”,“飞虎队”,“吞火者”,“神兵天将”,“内陆□□手”(虽然这支部队不配置□□,还是有人要起“□□”这个名),“大灰狼”,“血与雷霆”,“第一滴血”等等,所有名字都有人喜欢和拥护。在事情没解决之前,只能先统称为“部队”。
军官是由成员选出的,因为除了墨西哥和米诺尔战争的少数几名退伍军人外,县里没有人有任何军事经验,但他们并不喜欢那几个退伍军人,不希望军队由这几个人來领导。
大家都喜欢双胞胎家里的四个男孩和方丹的三个男孩,但很遗憾还是没有选他们,因为双胞胎家的名声太大且喜欢被人追捧,而方丹的男孩脾气不好,又急又凶,所以都不合适。
最后大家共同推选阿什利为队长,因为他是本县最好的骑手,而且头脑冷静,人们希望他能管理好部队,福特被任命为中队长,而很多人都喜欢亚伯,一个沼泽地猎人的儿子,也是一个小农场主,他被选为小队长。
亚伯是个精明、稳重的高个子男孩,不识字,心地善良,比其他男孩年纪大一点,在女士面前也很有风度,彬彬有礼,他不拉帮结派。他的祖父和父亲从小农阶层干起,积累了点本钱。
亚伯还是部队中最好的神枪手,一个厉害的猎人。他可以在六十米外击中一只松鼠的眼睛,而且,他对野外生存、雨中生火、追踪动物和寻找水源都了然于胸。
这些技能都是在战争中至关重要的,而有了他基本上就不用愁。而且,大家都挻喜欢他的性格皮气,就选他为一名军官。
他庄重地接受了这个荣誉,没有任何过分的谦虚推让,也没有表现出十分的高兴和自负,就好像这是他应得的一样。
但是大种植园主的女士和奴隶们却还是斤斤计较他的出身:并非出生在富裕家庭,来自贵族或上流社会。但部队的士兵们却不计较这个。
起初,这支部队完全是从种植园主的儿子中选拔